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申请人#从文因不服被申请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 (略) 行政不作为,申请行政复议一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一条、《贵州省行政复议听证规定》第六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15:00
二、听证地点
威宁自治县行政 (略) 五楼502室
三、当事人名称
申请人:#从文
被申请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 (略)
四、其他要求
请有意参与旁听的人员,于2024年10月21日10:00前预约登记(联系电话:0857—#),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庭,自觉配合安检,遵守听证纪律。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