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石 (略) 米东区北沙窝200万千瓦光伏项目 | (略) 米东区北沙窝 | (略) | 新疆天地源环保 (略) | 投资*.09万元(环保投资1088万元), (略) 米东区北沙窝建设2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7度47分32.545秒,44度43分16.326秒),主要建设内容为光伏阵列、箱变、组串式逆变器、集电线路、道路等。采用570瓦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安装*块光伏组件,配置3200千伏安箱变625台,320千瓦组串式逆变器6250台。进场道路长10.68千米,场内道路长249.2千米。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173.98公顷,临时占地0.7公顷,设1处施工生产生活区,主要建设材料加工区、综合仓库区、施工生活区等,施工期结束后,临时占地恢复原状。施工过程配备5台柴油发电机,柴油由专用加油车拉至现场直接加注,不设置柴油储罐。项目生活区冬季供暖采用电供暖。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相关要求;现场焊接需采用带有焊接烟尘净化器的焊接机;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在施工、安装及检修过程中,各类车辆须在场内运输道路上行驶,避免随意到处碾压,严禁随意开辟便道,破坏区域内植被,禁止随意砍伐野生植被和捕猎野生动物;加强梭梭等植物的保护,优化项目占地,优先选择避让的方式,严禁随意砍伐,相关移植工作需按照林业部门要求进行;做好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开挖作业严格按照设计红线范围进行,严禁多挖多占,尽量减小地面扰动面积和植被破坏,避免引起局部风蚀,造成水土流失。 (三)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不得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 (六)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七)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厕所,由吸污车拉运至甘泉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浇灌光伏阵列支架下的荒漠植被。 (八)项目箱变下方建设防渗事故油池(每个2立方米),变压器在事故或者检修时,排放的废油全部进入事故油池收集,定期委托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废弃电池组件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交由垃圾清运部门处置。 (九)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渗事故油池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防渗。 (十)施工期结束后,材料加工区、综合仓库区、施工生活区等临时设施全部移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生态恢复、废弃物清理,建设期剥离的表土用于生态恢复。 |
2 | 新疆博弈达 (略) (略) 油库扩建项目 | (略) 米东区铁河路4142号 | 新疆博弈达 (略) (略) | 成都新环 (略) | 投资20000万元(环保投资1128万元), (略) 米东区铁河路4142号新疆博弈达 (略) 预留空地扩建油库项目,扩建部分占地面积约31800平方米,新建10座3000立方米柴油储罐(全接液式浮盘)、10座2000立方米柴油储罐(全接液式浮盘)、1座2000立方米汽油储罐(全接液式浮盘)、12座50立方米零位罐(卧式埋地罐)及储罐配套的公辅设施,新建化验室、6台装卸泵房、8座汽车装车栈桥、应急事故池等,其他设施依托现有设施。本项目建成后新增柴油周转量为25万吨/年,原有柴油最大周转量为8万吨/年,扩建后全厂柴油周转量为33万吨/年,汽油周转量2.4万吨/年。 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1日取得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新疆博弈达 (略) (略) 油库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乌环评审〔2022〕36),因建设单位生产需要,增加1座2000立方米汽油储罐、50立方米零位罐2座。建设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程序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相关要求,界定该项目属于重大变动,本次为该项目重新报批。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车辆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排放及管控要求需符 (略) 《建筑施工扬尘排放标准》(DB6501/T030-2022)要求。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依托办公楼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米东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及时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储罐采用全接液式浮盘储油,废气收集后经油气回收装置(工艺为冷凝+吸附+PLC控制,处理效率95%)处置后,部分油气液化后输送至储罐,剩余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处理效率需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表1油气处理装置排放限值要求;加强VOCS无组织控制,确保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值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非*烷总烃平均浓度值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20)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须对噪声源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做好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初期雨水通过水封井进入已建隔油池,油水混合物按照危险废物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暂存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米东化工园污水处理厂处理。 (六)项目运行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废活性炭、隔油池废油泥及油水混合物等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储罐清洗委托专业清洗单位进行清理,产生的油泥、含油废水等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清洗单位清运处置,不在项目区储存。 (七)本项目核定总量为:VOCs:1.918吨/年,由2022年中国石油新 (略) 重点区域储罐油气挥发治理工程(石化分站)工程减排治理项目减排量2倍替代(新增VOCs总量为0.168吨/年)。 (八)落实项目区分区防渗措施,储罐区、装卸油设施、应急事故池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处理。扩建规模不小于1500立方米的事故池,厂区总事故池规模不小于2500立方米,加强各类设备检查维护监测,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更新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
3 | 永丰1HF井探井项目 | (略) 沙依巴克区长胜东街道仓房沟立交桥东南约900米处 | 中石化新疆新春 (略) | 新疆天合 (略) | 投资3200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在位 (略) 沙依巴克区长胜东街道仓房沟立交桥东南约900米处(井口坐标为:东经87°30"31.708",北纬43°43"1.864")新钻探井1口,井号为永丰1HF井,井型为水平井,设计井深:3699米,采用三开井身结构。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钻至目的层后,对该井油气产能情况进行测试,测试完后进行设备搬迁以及钻井产生“三废”的无害化处理。工程总占地面积为20295平方米(均为临时占地),井场内设应急池一个(1000立方米),井场设置钻井平台1套,放置钻井泥浆不落地系统,井场两侧距离井口75米处设置两座放喷池(2×240立方米)、进场道路等土建设施。项目开工前,需征得规划、林草、水务等部门同意。 | (一)项目距离最近的二级水源保护区(八一闸二级水源保护区)约1.7公里,建设过程中应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地面进行铺装,减少施工扬尘污染。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运至合规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处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处置,严禁堆放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项目洗井废水、试油期采出水、废压裂液等由专用储罐收集后依托春风一号联合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进入防渗生活污水池收集,定期采用吸污车就近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钻井泥浆和岩屑排入泥浆不落地系统进行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工程,分离出的固相排入防渗岩屑池,做相关检测,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规定的岩屑综合利用,用于项目区内修路、铺垫井场。 (五)项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机油等采用专用容器盛装与废烧碱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三开主井眼固相岩屑依托不落地系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对可能出现的污染土壤进行清理并合规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做好地下水及土壤保护工作,危废暂存间、放喷池、含柴油罐区、发电机房区、泥浆不落地设备等区域按照重点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其余区域按照一般防渗区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七)勘探期结束后,勘探过程中的钻机、发电机、防渗膜等临时设施进行移除,并对场地进行平整、生态恢复。 (八)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测、应急响应”应急管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4 | 彩煤-1-101H井勘探钻探项目 | (略) 米东区 | 中国石 (略) (略) | 中勘冶金勘 (略) (略) | 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46万元),部署1口勘探井,设计钻井进尺3650米,为二开水平井井身结构。布设一个钻井井场、试油井场和生活营地。项目占地面积45383平方米(均为临时占地),设置1套钻井液不落地设备,1座20立方米的储水罐,1座30立方米柴油储罐,6座50立方米的钻井液储罐,4座25立方米的岩屑储罐,1座20立方米试油废水储罐,4座20立方米采出液方罐,1座20立方米防渗收集池。项目开工前,需征得自然资源、规划、林草等部门同意。完井时根据试油结果进行关井或封井作业,按照《废弃井封井回填技术指南》(试行)进行封井作业,撤去所有生产设施,清理、平整井场。 | (一)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对施工工地进行围挡、对物料进行覆盖、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施工现场地面进行铺装,减少扬尘污染。项目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需及时清运至填埋场进行处置。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采取屏蔽、隔声、减振等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项目柴油机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中国第三、四阶段)及修改单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收集池暂存,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试油期间产生的废水包括洗井废水和压裂返排液经专用储罐收集后由罐车拉运至彩南联合站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岩屑随钻井液排出井口,进入钻井液不落地设备处理,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钻井结束后装入钻井液罐由钻井队带至下一个钻井井场使用,不外排。 (五)施工期间井场柴油储罐、采出液储罐、废水储罐、发电机、材料堆场、生活污水收集池和水基钻井岩屑储罐区等关键区域均需做好防渗;做好对含水层水泥固封处理,避免对地下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六)钻井期间产生的钻井岩屑经不落地设备处理后,暂存于岩屑专用方罐,由岩屑处置单位直接拉运进行处理,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物控制要求》(DB65/T3997-2017)相关要求后可进行综合利用。 (七)项目产生的沾油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不得在厂区暂存,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勘探期结束后,勘探过程中的钻机、发电机、等临时设施进行移除,并对场地进行生态恢复。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