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略) 容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报送普陀区春光公园改造提升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普绿容建〔2022〕13号)文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进环城绿带及周边区域景观品质建设,同意由你单位作为项目建设法人单位, (略) 规划总体要求实施普陀区春光公园改造提升(二期)工程。
二、该工程占地面积约*平方米,由三块地块组成,其中一号地块位于凌家浜以南、 (略) 以北、外环以西、新槎浦以东,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二号地块 (略) 以南、春光家园东门以北、外环以西、春光家园以东,占地面积约*平方米;三号地块位 (略) 以南、普陀区区界以北,占地面积约*平方米。
三、该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种植工程、水系调整工程、地形改造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园路及铺装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照明工程等。
四、工程总投资估算*元,其中工程建安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元,预备费*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协调解决。
项目代码:**A*。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