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饮用水品牌策划服务项目
2. 采购人: (略) 惠民民生 (略)
3. 服务要求:采购人在供应商中选择服务商,服务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约定任务后,具体结算采购人在收到服务商提供的有效税务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核实结算,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
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项目验收完成。
验收标准:项目成果经*方验收确认并交付相关文件,*方出具验收单,表示项目验收完成。
5. 总体要求:饮用水品牌策划服务方案
序号 | 内容 | 细项 |
1 | 市场调研 | 包 (略) 场行业分析、竞品调研分析、族群分析等。 |
2 | 品牌定位体系 | 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定位、品牌战略目标、品牌口号、品牌价值定位等。 |
3 | 品牌产品结构体系规划 | 包含但不限于消费场景、产品开发策略、产品开发示例等。 |
4 | 品牌命名建议及释义 | 包含但不限于品牌命名建议、品牌名释义等。 |
最高报价限制:人民币20万元(大写:**万元整)。
6. 文件发放:2023年9月30日
7. 磋商文件解释权: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8.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 (略) 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
此次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北京时间)。供应商应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携带磋商文件到采购方通知的地点参加磋商会议,并递交磋商文件,或邮寄磋商文件至指定地点,未按时递交文件的将视为自动弃权。
10. 磋商文件组成
磋商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
11.磋商文件提交及会议时间、地点
(1)此次磋商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将磋商文件在磋商会议中进行提交以及讲解。采购人对超时送达的磋商文件或未到场的供应商将视作自动弃权处理。
(2) 磋商地点: (略) 惠民民生 (略) 会议室( (略) 观山湖区金融城B区(北区)中信大厦17楼),如有变更,采购人提前通知。
(3) 评审办法:确定项目评分规则,综合评价分最高的一家供应商为本次项目的服务商。
12. 评审及评审结果告知
评审打分组由 3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对各磋商文件资质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合格后进入评审程序。
采购人将对成交服务商发成交通知书。
13. 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采购人与成交服务商签订服务合同。
14. 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惠民民生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区金融城B区(北区)中信大厦17楼
联系人:王鑫梅; 联系电话:*;邮箱:*@*q.com
(略) 惠民民生 (略)
202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