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略)
1、 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的表述修改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经营范围有闸门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小型及以上平面闸门”生产许可资质;
(3)具有国家质量监督 (略) 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生产许可证;
(4)具有ISO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ISO * 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 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 (略) 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类似业绩:/
(8) (略) 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本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与本公告有不 * 致的,以此公告为准。
招标人:(盖章)
* 日
附件下载:
澄清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