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裕通面粉厂宿舍旧址一号楼保养维护(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上海 (略) :
你单位《关于送审裕通面粉厂宿舍旧址R1保养维护(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方案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裕通面粉厂宿舍旧址是静安区文物保护点,一号楼(R1)为该文物点组成建筑之一。你单位提交的由上海建筑装饰(集团) (略) 编制的《静安区文物保护点裕通面粉厂宿舍旧址一号楼(R1)保养维护(室内装修)工程设计方案》(以下简称《设计方案》)文本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总体上符合文物建筑装修工程的设计规范要求,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可作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据,原则同意你单位申报的《设计方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1条和《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裕通面粉厂宿舍旧址一号楼保养维护(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应遵循最小干预原则,不改变外立面原有风貌(包括门窗),不改变原有平面格局,不改变原有主体承重结构体系,不增加建筑面积;不得在文物建筑上直接安装灯具搞“亮化工程”;工程完成后不得作为私人会所使用。
三、《设计方案》应严格按照专家评审会议的意见和建议执行。
四、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如有重大变更,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应在再深化细化《设计方案》基础上,组织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六、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理单位应具有文物保护专业能力和相关从业经验。
七、本工程如有涉及规划土地、工程建设、消防、城市管理、园林绿化等其他行政管理审批的,应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申报。
八、本工程竣工须报请我局组织验收,并应提供最终的、完整的文字资料和电子文档竣工资料,包括照片、录像、图纸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总结等。
九、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二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特此批复。
(略) 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略) 静安区文物局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