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来政办发〔2020〕49号)规定,公开招标项目必须 (略) 发布项目招标代理信息从而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但自治区于2024年4月11日起对广 (略) (略) 中“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做暂时下线处理,下线后无法在广 (略) (略) 开展该事项的选取活动,同时自治区统建的广西工程 (略) 上 (略) 已暂停审批招标代理有关事项。为加快推进2024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城关镇范团村、龙头村、江平村)施工工程建设进度,我局于2024年8月21日在忻城县人民 (略) 站(http://www.gxxc.gov.cn/)公开发布关于选取2024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城关镇范团村、龙头村、江平村) (略) 的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对参加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择优选取,现将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负责2024年忻城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城关镇范团村、龙头村、江平村)施工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二、中选结果
(一)中选单位
广西 (略)
(二)中选金额
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其中:I标段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II标段为人民币*万*仟*佰元整(¥*.00)。最终代理服务费以实际成交金额计算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四、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忻城县城关镇城南 (略) 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0772-*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忻城县监委派驻忻城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0772-*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忻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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