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新化县域)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第四批)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28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批复(湘自资函〔2024〕51号) (略) 自然资 (略) 关于印发《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 (略) 域)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娄自然资发【2024】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厅资金和新化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湘江重 (略)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新化县域)施工;
2.2建设地点:新化县;
2.3建设规模:完成生态修复总面积85.44公顷,危岩清理5043m3,修复废弃矿山(矿点)数量37座51个图斑,修复林地55.61公顷,修复草地3.66公顷,修复耕地7.02公顷,转型利用18.73公顷,自然恢复0.42公顷;涉及12个乡镇,51个历史遗留矿山图斑,图斑总面积85.44公顷。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林草养护期为完工验收之后1年);
2.5招标范围:包括地形地貌景观修复工程、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工程以及其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质量要求:符合《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质量验收规范》(DB43/T2299-2022)、《湖南省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指导意见》(湘自资办发【2023】5号文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2)、湘自资发〔2022〕45号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 (略) 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 (略) ”查询为准);
②同时具备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施工(略)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工程业绩且该项业绩的具体要求参数(如长度,面积,高度,金额)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略) 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略)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他要求:①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工环地质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的,则可提供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10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部门提供的最近6个月(2024年4月-2024年10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④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 (略) (略) 上查询的结果为准;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 (略) 提供证书真伪查询 (略) 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拟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 (略) 提供其 (略) 址及结果);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止(北京时间,下同)起, (略) (略) (略) (网址:http://**:(略)/TPBidder)(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潜在投标人须先在湖 (略) 进行注册并获取CA (略) 中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 (略) 数字 (略) 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略) (略) (略) (网址:http://**:(略)/TPBidder)( (略) 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予以拒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略) (略) 设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 (略) (略) 公共 (略) 和新化县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次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新化县 (略)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略)。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新化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 (略) | |
地址: | 新 (略) | 地址: | (略) (略) 与株山街和睦家园1栋1楼1一6号门面 | |
联系人: | 唐志鹏 | 项目负责人: | 吴小立 | |
项目组其他成员:肖建容、李彪 |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0738-(略)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盖章)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