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略) (略) 将于2024年9月16日10:00至9月17日10:00止(延时除外)在 (略) (略) 阿里 (略) 上(户名: (略)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浙江 (略) 所有的 (略) 稠江 (略) 南侧、 (略) 北侧的不动产。拍品介绍详见财产调查表(内容摘自评估报告,如有出入以评估报告为准 (略) 联系,请竞买人自行在附件中下载评估报告)。本案件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为:
(2021)浙0782民初168号。
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1、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局复函:(1)参与竞买的对象应为制造业企业。(2)宗地位于允许改扩建区,规划管控按照《 (略) 低效工业用地专项整治办公室关于优化工业用地规划管控要求的意见》执行。(3)该不动产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稠江街道签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约定该宗地年亩均税收应达到*元,每五年为一个周期考核。同一考核期内,未达到*元/亩但不低于7.*元/亩,受让人应按照《履约协议》支付约定与实际差额部分违约金,并继续履约;未达到7.*元/亩的,受让人应按照《履约协议》支付约定与实际差额部分违约金,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此外该宗地同一考核周期内,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连续2年被评为D类企业或连续3年被评为C类企业(含以下),且该考核周期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4)买受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补充协议》,对企业在履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过程中未达标,导致《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出让合同》自动解除,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宗地的地上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退还补充事宜按镇街(平台)与受让人签订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履约协议》的约定进行处理。(5)《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竣工时间为 2021 年 10月 24 之前,目前已产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支付出让金总价款1‰的违约金,违约金由买受人承担),直至项目竣工。由买受人承接《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竣工违约,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不达标的违约责任。
2、有租赁,租赁不保护,已签署腾空承诺书并缴纳腾空保证金,于拍卖成交付款后六个月内腾空交付。
3、 (略) 估价 (略)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的《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载明,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6平方米;而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记载用地面积为* 平方米,两处土地使用权面积不相一致,本次估价以《 (略)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准。本院仅以现状交付,实际登记以有关部门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4、厂区内搭建有无证建筑物(配电房、门卫房及宿舍),评估公司估价人员现场实测无证建筑物面积合计约为207.83平方米(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无证建筑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律风险,本院仅以现状交付,不负责过户。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部分摘要):第十三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略) (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其中: 建筑容积率≥1.6, ≤4.0;建筑限高≤50米;建筑密度≥35%,≤50%;绿地率≤20%;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规划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地未达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容积率≥1.6。
6、对不符合竞买资格而参与竞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对竞买人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请竞买人务必理性竞拍。
7、标的物能否过户,请各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过户条件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参考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或整倍数)
买受人未在公告确定的时间缴清余款的,即为悔拍。 (略) 裁定重新拍卖,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二、咨询、展示看样、案件送达、竞买资格、抵偿等事项
1、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由苏州 (略) 统一安排,请竞买人提前预约,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看样。苏州 (略) 联系电话:4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特别提示:该公司提 (略) 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 (略) 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 (略) 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苏州 (略) 承诺就本拍品咨询看样等事宜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2、本院已采用直接送达、邮寄、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当事人通知拍卖事宜,如当事人未收到拍卖通知的,本公告公布满五日即视为通知。被执行人浙江 (略) 的所有债权人( (略) 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流拍后三日内向承办法官陈法官(*)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3、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 (略) (略) 办理委托手续(含共同购买)。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 (略) 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的15:30至16:00;地点: (略) (略) 二楼导诉台。)
4、水电物业等情况的咨询:请自 (略) 等部门了解。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开始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变价形成的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水电费、物业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负担。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因不动产交易的复杂性和政策变动性,为方便买受人预估税费,下面提供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印花税计算方式(仅供参考,最终数额由税务部门综合拍品情况、买受人房产数据确定):
一套 90平方以下 1%, 90平方以上 1.5%
二套 90平方以下 1%, 90平方以上 2%
三套及三套以上 3%
印花税 :0.5‰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 (略) 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 (略) 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在24小时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
九、成交价在*元以内(含)的,余款应在成交后二十日内缴清 。成交价在*元以上的,余款应在成交后三十日内缴清。可通过银行付款或 (略) 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
户名: (略) (略) 执行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 (略) 义乌分行
收款账号: *3042
(该账户仅用于支付拍卖余款,请勿将保证金交入此账户,保证金请竞买人于竞拍前通过支付宝账户足额缴纳;汇款备注:拍卖余款)
2、 (略) 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 (略) (略) 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 (略) ,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 (略) (略) 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苏州 (略) 联系电话:400-*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
税务咨询热线:*
法院拍卖咨询电话:0579-*(拍品咨询、委托办理、尾款缴纳)
承办法官电话:0579-*(陈法官,领取法律文书)
举报监督电话:0579-*
联系地址: (略) (略) 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 (略) 诉讼资产(http://**.cn)”上查询。
友情提醒: 拍卖成交后流程:
(1)竞得者根据公告第九条的规定,通过本人账户缴清余款后(汇款时备注:拍卖余款),电 (略) (略) 拍卖办公室(0579-*)。
(2)等待承办法官电话通知,买受人可自 (略) 领取或邮寄送达过户材料,邮寄地址为买受人拍卖时的淘宝账户默认收货地址。
(3)凭上述材料自行至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略) (略)
二0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拍卖开始前与以下银行的工作人员联系
1.中国银行经开支行:朱跃阳,联系电话*、0579-*;朱根耿,联系电话*、0579-*;联系地址: (略) (略) 136号(城中城酒店旁边)
2. (略) 联合村镇银行业务管理部:王伟,联系电话*、0579-*。联系地址: (略) (略) 1399号。
3、义乌农商银行营业部,联系人,吴健,联系电话:*,0579-*, (略) (略) 677号二楼。
4、中国 (略) 义乌分行,联系人:赵永生,*,0579-*(企业类贷款);何少奇,*,0579-*(个人贷)。联系地址: (略) (略) 128号。
5、义乌农行,联系人:应晓波,电话:0579-*,*,联系地址: (略) (略) 181号。
6、兴业银行,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579-*。联系地址: (略) (略) 国信证券大楼28楼。
7、浦发银行义乌分行,联系人:陈再红,电话:*,0579-*。联系地址: (略) 中福广场1号楼7楼。
特别提醒:竞买人能否办理贷款由各贷款银行审核确定, (略) 无涉。竞买人不管以何种方式付款, (略) 公告的第九条规定时间内缴清余款,如未按期付款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