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嵩县2024年县级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的
报 告
2024年9月24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略) 局长 齐向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河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我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4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河南省政府一般债券(六期)资金的通知》(豫财债〔2024〕65号)文件和政府债券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新增一般债券资金安排后,县级财政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1)增加债务收入#元,列“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元。
(2)增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根据一般债券资金发行计划,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债券资金需求申报情况,经县政府研究,我县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拟安排到以下具体项目:
序号 | 单位 | 债券性质 | 功能分类 | 项目 | 拟调整金额 | 备注 |
合计 | 1000 | |||||
1 | (略) | 一般债券 | # 地质灾害防治 | 嵩县地质灾害点工程治理项目 | 191 | |
2 | (略) | 一般债券 | # 地质灾害防治 | 嵩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 93 | |
3 | (略) | 一般债券 | # 耕地建设与利用 | 嵩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36 | |
4 | 住房和 (略) | 一般债券 | # 其他 (略) 公共设施支出 | (略) (略) 和泵站建设项目 | 580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预算管理及政府债务管理、建立规范的政府债务举债机制,既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我们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依法理财、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确保管好用好财政资金,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