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武清区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武清区征补告字〔2024〕第6号)的补充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梅厂镇甘庄村集体土地5.1943公顷(合77.9145亩)。因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数和林地、其他农用地等地类发生变化,对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和地类信息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原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339人、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339人,调整后征收土地安置农业人口91人、征收土地社会保险安置农业人口91人。
二、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 原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原征收土地面积(亩) | 调整后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调整后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4.1622 | 62.4330 | 4.1622 | 62.4330 |
园地 | 0 | 0 | 0 | 0 |
林地 | 0 | 0 | 0.1848 | 2.7720 |
牧草地 | 0 | 0 | 0 | 0 |
其他农用地 | 1.0242 | 15.3630 | 0.8398 | 12.5970 |
建设用地 | 0.0075 | 0.1125 | 0.0075 | 0.1125 |
未利用地 | 0.0004 | 0.0060 | 0 | 0 |
合计 | 5.1943 | 77.9145 | 5.1943 | 77.9145 |
三、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