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略) 体育 (略) 体育中心体育场塑胶跑道改造项目(招标编号:晋建施招*),现作出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重新发布,具体详见附件一,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2章 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 29.1款 “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签订施工合同前应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无息退还;若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修改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50%,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核拨时,发包人组织审核过程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时,有权暂缓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及时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经复查仍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应给予扣减相应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用5%-10%,并直至复查合格,方可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四、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中的“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期限:本工程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发包人一次性支付预付款至共管账户。承包人不得将预付款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支出或转移到本项目工程以外,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该项费用的使用,如经查实承包人滥用预付款,发包人有权立即从履约担保中扣回,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预付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五、招标文件专用本 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 “12.2.2 预付款担保形式” 中的“预付款担保形式”修改为:“预付款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形式。”
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略) 体育中心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平诚 (略)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4年 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