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 (略) 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F-22、F-23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2018规土[丰]条供字00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京地出〔合〕字〔2018〕第012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中证丽泽置业(北京) (略) 继续开发建设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F-22、F-23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卢沟桥乡。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3811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商业、办公、公交枢纽。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持有经营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证丽泽置业(北京) (略) 筹措解决。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 (略) 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南区F-22、F-23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中证丽泽置业(北京) (略)
企业社会信用代码:*MA01PENM9M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工程勘察 | 94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3626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工程施工 | *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95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1.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建筑设备 | 3720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2.电梯工程 | 432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重要材料 | 钢筋、混凝土等 | 2160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含在施工招标中 | |
核准意见说明: |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