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发改投资〔2023〕149号
关于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
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你单位关于《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实施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09-*-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灌云县财政局北侧,供电公司东侧,总用地面积0.1168公顷。
三、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449.83平方米,主要建设一栋2层业务用房,其中一层设置食堂,面积为335.59平方米;配套建设电气、给排水、装饰装修等其他配套设施。
四、总平面、建筑、结构
(一)原则同意项目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装饰部分设计。业务用房外立面设计朴素、庄重,体现机关服务的理念;外立面以彩色涂料为主,并配以线条适当点缀,使之与环境相协调。
(二)原则同意项目结构部分设计。建筑结构型式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或砖混结构,基础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的基础梁,抗震等级为二级。
五、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用工程
(一)原则同意项目给排水设计。项目生活、消防 (略) 政给水管网。室外给水管道采用直埋敷设,埋深为1.8m。
(二)原则同意项目电气设计。供 (略) 供电网提供单回路的10kV电源。业务用房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型接地保护方式。
(三)原则同意项目暖通设计。
(四)原则同意项目消防、弱电及智能化、景观绿化等部分设计。
六、项目总投资概算5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6.1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16万元,预备费26.67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根据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相关工作要求,项目资金筹措不得直接或变相新增隐性债务。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
七、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
八、根据《 (略) 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建设项目集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政传发〔2021〕40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单位为灌云县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灌云县公共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筹建处作为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履行建设单位职责。
九、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略) 2018年第16号令)等规定,本项目属于必须公开招标项目,请 (略) 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十、项目单位应 (略)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十一、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十二、要严格执行国家、 (略) 严控楼堂馆所相关规定,禁止搭车建设办公用房,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项目要按照朴素、通俗、实用、节能、安全要求做好布展设计,不得建设奢华布展。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定额、设计规范规程(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等规定和要求予以落实。
十四、请项目单位下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办理齐备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请认真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规定,狠抓“质量、工期、投资”三大控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按期建成投入使用,发挥工程效益。
十五、本批复有效期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长有效期的,请项目单位在批复有效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批复文件有效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附件: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附件: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概算表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项目建设内容明细表
工程内容 | 单位 | 负荷或工程量 | |
一 | 工程费用 | ||
1 | 主体工程 | ㎡ | 1449.83 |
1.1 | 土建工程 | ㎡ | 1449.83 |
1.2 | 装饰装修 工程 | ㎡ | 1449.83 |
1.3 | 电气及照明工程 | ㎡ | 1449.83 |
1.4 | 给排水工程 | ㎡ | 1449.83 |
1.5 | 安全、消防工程 | ㎡ | 1449.83 |
1.6 | 通信工程 | ㎡ | 1449.83 |
2 | 总图工程 | ||
2.1 | 室外给水 管网 | m | 300.00 |
2.2 | 场地平整 | ㎡ | 1168.15 |
2.3 | 室外雨污排水管网 | m | 300.00 |
2.4 | 绿化工程 | ㎡ | 100.00 |
2.5 | 硬质工程 | ㎡ | 343.00 |
2.6 | 其他 | 项 | 1.00 |
3 | 设备及工器具购费 | ||
3.1 | 餐厅厨房设备、餐桌椅 | 宗 | 1.00 |
3.2 | 业务办公设备、设施 | 宗 | 1.00 |
3.3 | 监控设备 | 套 | 1.00 |
3.4 | 其他(垃圾桶、清扫器具等) | 项 | 1.00 |
附件
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费用 | 486.17 |
1 | 主体工程 | 419.00 |
1.1 | 土建工程 | 318.96 |
1.2 | 装饰装修 工程 | 72.49 |
1.3 | 电气及照明工程 | 11.60 |
1.4 | 给排水工程 | 8.70 |
1.5 | 安全、消防工程 | 4.35 |
1.6 | 通信工程 | 2.90 |
2 | 总图工程 | 26.17 |
2.1 | 室外给水 管网 | 6.00 |
2.2 | 场地平整 | 3.50 |
2.3 | 室外雨污排水管网 | 6.00 |
2.4 | 绿化工程 | 1.50 |
2.5 | 硬质工程 | 6.17 |
2.6 | 其他 | 3.00 |
3 | 设备及工器具购费 | 41.00 |
3.1 | 餐厅厨房设备、餐桌椅 | 10.00 |
3.2 | 业务办公设备、设施 | 20.00 |
3.3 | 监控设备 | 8.00 |
3.4 | 其他(垃圾桶、清扫器具等) | 3.00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 | 47.16 |
1 | 建设单位管理费 | 7.29 |
2 |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 | 2.43 |
3 | 工程勘察设计费 | 17.02 |
4 | 招标代理费 | 1.46 |
5 | 劳动安全卫生评审费 | 2.04 |
6 | 施工图审查费 | 0.39 |
7 |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 2.43 |
8 | 工程保险费 | 1.46 |
9 | 工程监理费 | 9.72 |
10 | 造价咨询服务费 | 2.92 |
三 | 预备费 | 26.67 |
项目总投资 | 560 |
附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灌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 /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 | / | / |
建筑 工程 | √ | √ | √ | ||||
安装 工程 | / | / | /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 | / | / |
设备 | / | / | / | / | / | / | / |
重要 材料 | / | / | /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
抄送: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 |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