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洛川县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延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年2月25日,洛川县政府办公室以(洛政办发〔2021〕04号)印发了《洛川县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在两年来的试行过程中,洛川苹果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销售方式实现了多元化发展,线下线上互助式发展不断深化,尤其线上销售在实现县域经济增长,促进果农增收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为了持续规范电商经营行为,巩固洛川苹果品牌价值, (略) 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相关规定,需要继续实施《洛川县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计划有效期延长2年,现将《洛川县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延期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对《洛川县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延期意见,请在截止时间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 (略) 场监督管理局。同时,请注明延期修改理由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均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寄至: (略) 场监督管理局(邮编*),并在信封上注明“洛川县苹果电商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延期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 *@*q.com。
(三)联系方式: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