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鸿 (略) 委托湖北 (略) 承担《鸿冠新材料年产#平方米铝单板项目及铝型材#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8)有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鸿冠新材料年产#平方米铝单板项目及铝型材#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总投资:#元
4、建设地址:湖北黄梅经 (略) 大胜(关山)工业园
4、工程概况:主要生产铝单板,所用钣金设备:塔冲冲床3台,激光切割1台,折弯机8台,雕刻机2台,滚弧机1台,剪板机1台;涂装设备:萨麦斯油漆喷枪,德贝尔粉末喷枪,军森利环保设备。预计年产能#平方米。铝型材设备,挤压机8台,立式喷涂线一条,年产能#吨。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省鸿 (略)
通讯地址: (略) 黄梅县关山工业园
联系人:刘凯明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北 (略)
联系人:刘工
电话:0713-#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公众可下载本项目公众意见表填写意见,并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发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正式意见。
公示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