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下列单位已提交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材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材料符合承诺制格式要求并予以报备,现予以公告。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1 | 正阳县薄山湖 (略) | 薄山水库至正阳县城区供水工程 | 确山县 正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