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发改审〔2022〕306号
(略) 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核准的批复
浙江玉环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核准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的请示》(玉环风电建〔2022〕3号)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风能资源开发利用,发展清洁能源,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同意建设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南区)(项目代码:2212-*-04-01-*),项目单位为浙江玉环 (略) 。
二、项目场 (略) 披山岛附近海域,中心离岸距离10.9km,水深约10.3m,涉海面积8.6平方千米。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建设10台单机容量7.5MW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75MW,新建1台220kV变压器。
四、项目总投资8861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6702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由浙江玉环 (略) 自筹,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符合《 (略) 海上风力场工程规划》,满足海洋功能区划的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关于能源结构转型的产业政策要求。浙江玉环 (略) 已委托开展海域使用、海洋环评、社会稳定风险等专项评估,论证表明本项目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为:玉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7〕0032号)、《 (略) 国土资源局关于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玉土资预〔2017〕29号)、 (略) 委政法委员会《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文书》(玉环政法风评〔2022〕17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浙江玉环 (略) 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海域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浙江玉环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8日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抄送:市府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干江镇人民政府,鸡山乡人民政府。
(略) 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2年12月8日印发
代码:221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