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尾矿库基本情况公示 | |||||||||||||||||||||||
序号 | 地市名称 | 区县名称 | 尾矿库名称 | 尾矿库所属或管理单位 | 尾矿库地址 | 是否有生产经营主体(有/无) | 运行状态(运行、停用、停建、在建) | 矿种 | 是否“头顶库”(是/否) | 等别 | 坝高(m) | 库容(万m3) | 下游流域情况 | 企业或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 | 地方政府包保责任人 | 监管主体 | |||||||
设计等别 | 设计坝高 | 现状坝高 | 设计库容 | 现状库容 | 是否在长江和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是/否) | 是否在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是/否)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县级 | |||||||||||||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
1 | 滨州 | 无棣县 | 山东创 (略) 新建赤泥堆场 | 山东创 (略) | 无棣县埕口镇水沟村北3公里处 | 有 | 运行 | 赤泥 | 否 | 三等 | 31 | 3 | 1771 | 100 | 否 | 否 | 郭伟 | 总经理 | * | 张立波 | 无棣县委常委、副县长 | 0543-*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2 | 滨州 | 无棣县 | 山东创 (略) | 山东创 (略) | 无棣县埕口镇 | 有 | 运行 | 赤泥 | 是 | 四等 | 24 | 16 | 504 | 270 | 否 | 否 | 郭伟 | 总经理 | * | 张立波 | 无棣县委常委、副县长 | 0543-*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3 | 滨州 | 无棣县 | 山东 (略) | 山东 (略) | 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 有 | 运行 | 赤泥 | 是 | 四等 | 30 | 10.8 | 1105.8 | 589 | 否 | 否 | 乔 军 | 总经理 | * | 张立波 | 无棣县委常委、副县长 | 0543-*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4 | 滨州 | 无棣县 | 山东 (略) 3#赤泥堆场 | 山东 (略) | 无棣县埕口镇山东鲁北高新技术开发区 | 有 | 运行 | 赤泥 | 否 | 四等 | 19.5 | 8 | 1157.1 | 419 | 否 | 否 | 乔 军 | 总经理 | * | 张立波 | 无棣县委常委、副县长 | 0543-* | 无棣县应急管理局 |
无棣县尾矿库安全生产联系包保职责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据 (略)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有效管控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尾矿库运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严密的尾矿库安全包保体系,推动非煤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三、包保责任范围
无棣县行政区域内在建、运行的非煤矿山(尾矿库)。
四、严格落实包保职责
(一)县级人民政府包保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分管负责人每年对包保企业开展生产安全调研1次,了解包保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工作要求,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督促监管主体部门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4. 每半年对尾矿库头顶库企业进行督导一次,在汛期等重要时段到尾矿库企业进行巡查一次。
(二)非煤矿山应急管理部门包保责任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传达贯彻到非煤矿山企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
3.根据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部署,组织开展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责任单位排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强化应急保障,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及时报告险情并启动本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妥善处置非煤矿山突发事件。
5.收集、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督促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暴雨停产撤人制度,落实预防地质、洪涝灾害等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