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砂石堆放处置场内一批石粉及三类砂分别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108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8月1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8月31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略) 椰海大道、粤海大道、云龙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吨) | 挂牌单价 (元/吨)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1 | (略) 秀英区砂石堆放处置场内堆放的石粉 | 2万 | 55 | 10 | ||||
2 | 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堆放的三类砂 | 2万 | 89 | 20 | ||||
3 | 未来临时砂石堆放场内堆放的三类砂 | 2万 | 89 | 2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石粉, 由转让方收储并进行加工处理的, (略) 秀英区砂石堆放处置场内,石粉颜色为灰褐色,部分石粉结块。 (略) 城建工程 (略) 出具的《沥青混凝土面层细集料试验报告》结论:石粉规格0-3mm,单项检验中“砂当量≮60%”试验结果为78.5%,检验合格;“亚*蓝值≯25g/kg”试验结果为2.2g/kg,检验合格;规格尺寸检测中筛孔尺寸检验全部合格。所检项目符合JTGF40-2004标准要求。 本次转让的三类砂由转让方收储并进行加工处理的后存放在云龙镇及粤海大道未来临时堆放处置场内。 (略) 城建工程 (略) 出具的《建设用砂检验报告》结论,该批三类砂中含泥量、泥块含量、氯化物符合GB/T14684-2022标准中Ⅲ类细砂的技术要求,科技级配不符合。 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石粉及三类砂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与评估报告描述不一致的,以标的现状为准。若实际结算数量与购买数量不符,则转让价款由转让方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2、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石粉及三类砂,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石粉及三类砂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石粉及三类砂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石粉及三类砂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石粉及三类砂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石粉及三类砂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 | 同挂牌价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6月19日 |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生态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经营班子会议纪要(第29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生态 (略)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续存的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提货方式由受让方到转让方营业地自提,转让方负责石粉及三类砂的装车,运输及其他事项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提货,最多不得延期超过10天,否则未完成部分视为自动放弃,并办理终止协议的相关手续,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 | |||||||
标的交割 | 按《砂石料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每个标的的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待转让方与受让方合同履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销售协议》,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 (略) 椰海大道、粤海大道、云龙镇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8月31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并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料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料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总成交价的2.5%计算,由受让方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提货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略) 秀英区砂石堆放处置场内堆放的石粉 | 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 | 2023年9月1日上午9:30 | 0. 2元 | 120秒 | |||
2 | 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堆放的三类砂 | 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 | 2023年9月1日上午9:45 | 0.2元 | 120秒 | |||
3 | 未来临时砂石堆放场内堆放的三类砂 | 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 | 2023年9月1日上午10:00 | 0.2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砂石料销售协议》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黄女士 * 陈女士*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