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YYF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职工食堂食材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8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1.6违约责任”中“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现变更为“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方可要求*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方有权在要求*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方解除本合同。”
更正日期:2024年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 (略) 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地址: (略) 瑶海 (略) 593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瑶海区公共资源 (略)
地址: (略) 瑶 (略) 2号坝上街环球中心综合楼7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