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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发展和政革局文件
攸发改审(2024)95号
关于攸县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更新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攸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攸县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更新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患者的需求,并提高医疗效率,开展乡镇卫
生医疗机构医疗仪器医疗设备更新项目旨在提高医疗诊断和
治疗的效果,为临床医生提供更多选择和更好的医疗工具,
同意实施攸县乡镇卫生医疗机构医疗设备更新项目。
项目代码:2403-*-04-03-*。
二、项目建设地点:27 (略) (街道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7 (略) (街道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更新医疗设备126台,包括9台CT,10台血
透仪,6台DR,13台彩超,12台生化仪,15台血球仪,16
台心电图仪,23台便携式心电图机,20台便携式B超,2台
麻醉监护仪。
四、项目单位:攸县卫生健康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325
万元,全部用于设备购置费。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配套和争
取上级政策性资金。请按照《攸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攸政发〔2023)7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
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
事宜。
七、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
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
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
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自开工之日起)。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
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
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
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
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
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4个月,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
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
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
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
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展和
攸发展和改艳端
204
域单批转用程
抄送:财政,审计,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自然
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