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项目公告内容(网站部分)
项目名称 | 贵港市意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 |||||||||||||||||||||||||||||||||||||||||||||||||||||||||||||||||||||||||||||||||||||||||||||||||||||||||||||||||||||||||||||
项目编号 | GXCQJY23-118 | 挂牌价格 | 17,550.00万元 |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2月24日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 3月23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 | |||||||||||||||||||||||||||||||||||||||||||||||||||||||||||||||||||||||||||||||||||||||||||||||||||||||||||||||||||||||||||
资产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贵港市意力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等10户债权资产包转让项目 ,债权本息合计1,750,380,815.26 元(其中本金 1,037,327,672.10 元、利息702,884,611.66 元、代垫费用10,168,531.50 元)。
以上标的按现状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转让清单: 单位:(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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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广西桂顺达 (略) |
注册地(住所) | (略) 洪胜路5号丽汇科技工业园标准厂房综合楼1419-01号房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甘富 | |
注册资本 | 900万元 | |
经济类型 | (略)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所属行业 | (略) 场服务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N9TUW8D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
批准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广西投资集团董事会2022年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
批准文号 | 桂投董决〔2022〕21号 | |
批准日期 | 2022年12月1日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17,55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转入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应在接到交易所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到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同意委托广西桂顺达 (略) 对成交债权包进行管理、清收和处置,委托清收费用、支付方式及处置收益分成等需在挂牌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至广西桂顺达 (略) ,并于《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广西桂顺达 (略) 签署委托清收协议,否则转让方有权取消本次交易。 3.受让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4.本次成交价款通过交易所账户结算。 5.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与购买,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债务人实际控制人、债务人关联企业及其他与债务人、担保人存在直接或间接股权或控制关系的企业及自然人,如上述有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参与购买的,其购买行为无效。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 身份证明文件; 3.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以上材料直接原件扫描提交。提交材料须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分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2.本次资产转让的债权项下抵质押物与其他债权存在共用抵质押物情况,转让方已做好标的资产对应抵质押物的分割,意向受让方如需了解标的资产项下抵押物情况的,应提前联系转让方进行了解,以便明确各自对抵质押物的权利范围。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交易(报名)则视为同意转让方的抵押质押物分割方案。 |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5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3年3月23日17: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受让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 (略) | |
账号 | *7793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 事项 | 1. 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回(不计利息)。 3. 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 ||
处置 方法 | 1.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未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应价(有其它意向受让方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5)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8)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9)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无合格意向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由交易所通知该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五、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0771-*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报名联系号码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 | |||
地址 | (略) 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
报名链接:http://**#/projectDetail/12a872d8f8ac4953be60025e95ea2ff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