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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路快速化改造(泉山区段)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czwtitl (略) 人民政府以徐政发【2022】3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学路快速化改造(泉山区段)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 (略) 金福路至大学路泉山区界
2.1.2建设规模:金福路至大学路泉山区界,长约1.1公里。工程造价约619.14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619.1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1.5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行道树栽植、三角岛及中分带苗木栽植、大学路路侧绿带绿道设计、垃圾外运、种植土回填、树穴篦子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自 2020 年 9月 1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
pbidder)”中备案。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到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 (略) 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9月26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8.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10. 其他: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 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执行。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镜泊西路6号
联系人:邓浩 电话:051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 (略)
地址: (略) 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号楼17层
联系人:张娟 电话:0516-*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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