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周至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周至县 | 公告时间 | **日17: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周至县橡山酒店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 | ||
预算金额 | ¥1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迪(5号工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029-*、029-*、029-*转8005 | ||
采购单位 | 周至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周至县二曲镇二曲路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029-*、029-*、029-* |
项目概况
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ZC2022--349
项目名称: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9,138.8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1,609,138.8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业务用房施工 | 新建业务用房一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09,138.85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施工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公安局翠峰派出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声明或者承诺);3.4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日 至 **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3: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周至县橡山酒店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开标地点:周至县橡山酒店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1.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1.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7《 (略)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8《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略) 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期限内登*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文件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文件获取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加盖鲜章)、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周至县公安局
地址: (略) 周至县二曲镇二曲路32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广场A座7层703(张家堡转盘东南角)
联系方式:029-*、029-*、029-*、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迪(5号工位)
电话:029-*、029-*、029-*、029-*转8005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