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双桥区税务局2024年度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单位名称:国家税 (略) 双桥区税务局(下称区局)
填报联系人:宋佳琪 固话:0314-*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涉及东大街办公楼、双柳办公楼24个月的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预算*元,本项目不分包。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一)中小企业政策落实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三)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应当开展需求调查项目。
三、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项目需求
满足区局东大街办公楼、双柳办公楼日常工作人员的早餐午餐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一)服务区域及项目
1.服务区域:东大街办公楼及双柳办公楼。
2.服务项目:食堂服务。
(二)食堂服务人员配置及管理
1.东大街办公楼5人,双柳办公楼3人。
2.食堂服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要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包括厨师、面点师、洗碗、切配服务等各类杂工)必须通过卫生 (略) (或防疫站)的体检,均需办理好健康证才能进入食堂工作。如果食堂服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区局可要求更换新的服务人员。由于食堂服务人员工作疏忽致使区局财产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由区局通知管理方进行协商解决。
3.区局有对食堂服务人员使用的建议权与工作的检查督促权。
(三)工作时间安排:
食堂服务人员需要按照时间要求做好餐食。早餐需要在每日7:40前准备完毕,午餐需要在每日12:00前准备完毕。
(四)食堂服务质量标准:
1.所有食堂服务人员应接受区局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办公楼餐饮服务工作。
2. 按照规章制度和要求进行技能、流程等一系列培训。
3.保证就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品种多样化。
4.早餐、中餐需做到准时开餐、质量保证。
5. 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及餐、盘、筷子、勺子等用餐用具均由采购人解决。
6.在服务时应对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
7.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进行保养、维护,延长其使用年限。
8.服务期满后,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服务人员必须保证食堂地面及桌椅的干净整洁;无灰尘、污渍、杂物;垃圾须及时清理。
10.节假日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提供相应服务及配合做好其他临时性工作。
11.有较强的技术支撑团队,定期开展食堂员工的厨师及服务培训。
五、支付方式
按月支付,完成一个月的服务后,由供应商开具服务业发票,经区局相关部门审批后支付。
六、履约验收
对服务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验收,并填写《供应商履约信用评价表》。
序号 | 供应商 | 项目 | 联系人 | 联系 | 供应商履约情况 | 备注 | ||||
名称 | 名称 | 电话 | 项目实施 | 服务质量 | 服务人员(0-5分) | 用户反映(0-5分) | 违法违规 | |||
(0-5分) | (0-5分) | (注明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