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LJZC0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 (略) 昂昂溪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科技局以《关 (略) 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齐昂发改工信科技审发【2022】10号)、《关 (略) (略) 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齐昂发改工信科技审发【2022】11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均为债券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 (略) 昂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续建项目(三)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如下:昂昂溪区铁南街(天桥-区府路)、铁南街(同德路-丹阳路)、振兴路(铁南街-建兴街)、兴盛路(铁南街-东胜街)、长兴街(振兴路-丹阳路)、东胜街(振兴路-兴盛路)、区府路(同南街-法院门前)、同德路(地质街-长兴街东侧)、地质街(丰源路-同德路)、丹阳路(铁南街-长兴街)等;
2.3建设规模及内容:
雨污分流:污水管道d400-d700 总长度6.4公里,雨水管道d600-d1000总长度6.6公里,一号泵站、二号泵站设备更换,以及同德路和丹阳路配套排水管线后新建道路405米;
市政道路:既有道路路面改造 16382㎡,以及相关道路配套路灯更换及部分路灯更换灯源,绿化修复和新建标志标线、红绿灯和标志牌等;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续建项目(三)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招标代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手续办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信息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6.2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3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6.4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等所包含的平面、竖向、竣工复测、等相关工作内容;
2.6.5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6招标代理:完成与本项目相关招标服务工作;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39.61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78.95万元、造价咨询费78.83万元、工程监理费103.89万元、工程勘察费35.71万元、工程设计费142.24万元、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监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4工程勘察:具备测绘*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级及以上资质;
3.1.5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1.6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或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工程监理负责人: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3.2.5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2.6工程设计负责人:具备*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3.2.7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3年11月到2024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8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其中项目监理机构 (略) 政工程相关专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1人;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工程监理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2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2月01日17时00分至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昂昂溪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 督 人:张主任
电 话:0452-*
招 标 人: (略) 昂昂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昂昂溪区住建局(农商银行对面老地税局楼)
联 系 人:付延君
电 话:045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地 址: (略) 道里区朗江路1039-3号29层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1-*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