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
你单位报批的《湖南省主要支流巫水会同县王家坪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会同县金子岩侗族苗族乡小洪村、长滩村,总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坡岸综合治理,长度2.475km(其中小洪村段999m,小洪村南段579m,长滩村段897m),新修便民设施4处,涵洞2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地点建设。
二、该项目在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源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砼施工废水、初期雨水及临时生活区生活污水。砼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砂石料冲洗、 (略) 、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混凝土拌和等,不外排;施工期间产生的初期雨水利用导流沟导入沉淀池,静置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施工;生活废水依托租用民房旱厕、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林施肥。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做到工地围挡、裸土及物料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折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切运输“6个100%+2”的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施工期扬尘不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监控排放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的污染防治。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对反铲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措施;同时加强生产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有效控制项目施工期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4.落实各项固废收集处置措施。对于开挖的土方进行回填,多余弃土运至弃渣场处理。运输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出现“滴、洒、漏”现象。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统一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完毕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堆料场等进行清理,并进行绿化和复耕。
6.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投产后应及时组织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专项验收。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