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起始日
2024-11-22
挂牌终止日
2024-11-28
挂牌期满, (略) 粮 (略) (略) (以 (略) 场)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可以适当延长公告期。本公告内容有效期为半年,半年内均可对空置资产进行报名竞租。
二、报名需要注意事项
(一)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承租方于信息披露期内注册竞价会员, (略) 场管理部301填写竞价报名表(附件2),提交资格材料,缴纳竞租保证金,并签订《竞租材料真实性声明与承诺书》(附件3)。 (略) 场管理部301办公室(接收材料于每日早9点至晚17点进行)。联系人:蒋扶民,联系电话:(略)。资格材料如下:
企业和其他组织包括: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征信报告及对公账户
6.《竞租材料真实性声明与承诺书》等
自然人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征信报告及银行账户
3.《竞租材料真实性声明与承诺书》等
(二)资格审核
信息披露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价格评估小组对意向承租户进行资格材料审核。
(三)审核通过
通过资格审核的意向承租方, (略) 场将以书面或者电子方式告知其竞价确认通知单(附件4)。
三、资产基本情况及出租条件
租赁对象:市场全体经营户,原则上仓库租赁期内与门店绑定,如门店退租,则仓库到期后取消续租权。
序号 | 资产 | 面积(㎡) | 竞价底价(元/年) | 竞租保证金(元) | 用途 | 出租模式 |
1 | P04仓库 | 652 | (略) | (略) | 粮油产品经营配套仓储使用 | 整体出租 |
租金缴纳方式:1、公司收款码;2、转账: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略)00行号(略)户名: (略) 粮 (略) (略)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
2.禁止以任何形式转租、转借,一旦发现承租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以承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没收承租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3.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经市场同意允许装修但不得更改房屋结构。
4.不得使用燃气罐等明火设备,不得加装燃气,不得使用加热管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
5.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时扣除损耗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将余额(如有)无息退还。
6. (略) 场开展经营须办理营业执照及所需的其他证照。
7.如遇政府建设需要拆迁或回购或项目建设、出租方需要收回租赁标的物的, 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方,按期解除合同。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并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按租用前双方确认的财产清单完成移交,且出租方不给予承租方任何经济赔偿,承租人接受上述约定。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履行能力和社会信用,提供征信报告,要求征信无异常;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
五、竞租保证金事项
1.交纳金额
人民币(略).00元
2.交纳期限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略)00行号(略)户名: (略) 粮 (略) (略)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3.竞租 (略) 置方式
意向承租人成为最终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竞租保证金 (略) 径返回,如未能及时收到竞租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需 (略) 场联系, (略) 场不承担逾期退款的责任。
六、遴选方案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 (略) 场自行组织招租,起拍价见资产基本情况中竞价底价。
七、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且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 (略) 场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其他需要签订的相关材料,并一 (略) 场指定帐户付清首期租金及交易手续费,首期租金包含竞价底价及溢价部分,溢价部分作为最终承租方首年入场费,第二年开始如符合条件者按照竞价底价视情续租。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参照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收费标准,年租金为(略)元以下,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价即底价部分的2%、溢价部分的1%。逾期不缴纳租金者或未签订租赁合同者,竞租保证金则转为违约责任金不予退还。对于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 (略) 场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统 (略) 退回竞租保证金。
2.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略) 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交纳竞租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略) 场有权申请划扣竞租保证金用于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竞租保证金不足弥补损失的,有权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竞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在竞价程序中以竞价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意向承租方若成为最终承租方,需要做出以下承诺:
(1)如从事经营活动,应自行负责获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应具备的所有许可、批准和证照,保证其租赁行为和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
(2)不得将资产以任何形式分租、转租,并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3)合同终止时须将资产恢复原状,或经出租人认可后,承租方装修、改造的资产 (略) 场所有。
4.本公告仅为本次招租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本次招租公告挂牌期间进行实地考察,充分评估风险,审慎决策。
5.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 (略) 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交纳报名保证金参与资产招租交易活动,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出租资产当前实际状况承租;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未知和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决策。
6.在招租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的, (略) 场有任何决定权和解释权,且无需对意向承租人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