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联通本地网光缆集中采购项目
集中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2022年中国联通本地网光缆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 (略)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集中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集中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集中资格预审范围2.1 集中 (略) :XHTC-HW-2022-0081。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中国 (略) (略) (略) 需的本地网光缆产品。
2.3 交货地点:中 (略) 。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集中资格预审。
2.5 集中资格预审有效期限为:自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起180天。
2.6 集中资格预审的适用范围:中国联通本地网光缆采购。
2.7 集中资格预审的预估项目规模:约144万皮长公里(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2.8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本公告第2.7条。
2.9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注册资本应不少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2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质类证书(或授权): / 。
3.3 申请人须具备自 / 年以来 / 的相关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财务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
3.5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满足信誉要求: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日“信用中国”(www.credi *** )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申请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3.6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集中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集中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集中资格预审申请。代理商申请集中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
3.9.1申请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9.2申请人相关产品通过中国联通传输、宽带接入线缆及配套设备测试。( (略) :ND *** );
3.9.3申请人单护套普通光缆产品(按24芯折算)的年生产能力达到120万芯公里(以中国联通光缆供应商信息核查公告( (略) :ND *** )要求申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17时的生产能力计算,未参加信息核查供应商应于本公告截止日前申报并完成核查);
3.9.4申请人的产品质量及服务须同时满足:1)现网供应商产品达到中国联通产品质量到货抽检标准 ( (略) :ND *** 、ND *** 、ND *** );2)现网设备运行质量及售后服务评价达到及格标准(百分制,中国联通 *** 类设备、PON、普通光缆、空调、集成服务设备运行质量及售后服务2020年下半年及2021年上半年评价结果第二次公示, (略) :ND *** )。
3.9.5不得存在的情形:
3.9.5.1为申请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9.5.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9.5.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9.5.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9.5.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9.5.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3.9.5.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9.5.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9.5.9被责令停业的;
3.9.5.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9.5.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9.5.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5.1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集中资格预审方法4.1 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4.2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集中资格预审范围内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5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集中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集中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发售电子版集中资格预审文件:
5.1.1 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4月15日至2022年04月21日。
5.1.2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 *** )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
(2)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找到要参与的项目,将项目加入到购物车中,选择“网上支付”的方式并进行结算;
(3) 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 (略) ,则 (略) 及密码信 (略) ,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
(4)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标书;
(5)若支付失败,或临时退出支付页面,可进入“我的费用支付”功能,找到尚未完成的订单,重复以上第三步。
注:潜在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投标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 *** ,联系电话:010- *** ,邮件地址: @@@ *** )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5.1.3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 纸质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递交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04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 (略) (略) 西金大厦11层新华招标会议室。
6.2 电子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 ***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如因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系统原因无法正常开标或解密,则现场进行纸质文件开标唱标,投标文件以纸质报价文件及电子版U盘文件为准。投标人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在开标或解密出现异常时,且该投标人未按时递交纸质报价及电子版U盘文件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
6.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集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 未按照集中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集中资格预审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集中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 ***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 (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 (略)
邮编: ***
网址:www.c ***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 (略) (略) 西金大厦810
邮编: ***
联系人:马语卿、张利强、胡颖杰、阿依斯、付亚飞、王尧、蔺旭坤、孙海成
电话: *** 、010- *** ; *** 、010- ***
传真:010- ***
电子邮件: @@@ ***
网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北京青年湖支行
账号: *** 8287
招标人:中国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2年04月15日
发布单位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