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通过招拍 (略) 一级公路以北,拥军路以东部分土地使用权,新建住宅楼四栋、商住楼八栋,幼儿园一栋、开闭所一座、配电房三座、门房两座以及地下室一座,现将其拟建项目的规划方案予以公示。
一、 建设地点:省一级公路以北,拥军路以东。
二、 拟建项目:1#楼为31F,东西最宽40.8米,南北深17.5米,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东、西局部挑1.7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过100.0米;2#楼为31F,东西最宽42.2米,南北深17.8米,北面局部挑1.4m阳台,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过100.0米;3#楼为31F,呈“L”型,一层局部为商业,东西最宽46.3米,南北最深70.5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2.2米,南北深17.8米,北面局部挑1.4m阳台,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100.0米;4#楼为27F,呈“L”型,一层为商业、物业管理与服务等,东西最宽72.3米,南北最深30.3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3.5米,南北深17.5米,北面局部挑1.4m阳台,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80.0米;5#楼为27F,呈“L”型,一层为商业、养老服务用房等,东西最宽70.9米,南北最深25.9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3.5米,南北深17.5米,北面局部挑1.4m阳台,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80.0米;6#楼为27F,一层为商业、小区社区活动中心等,东西最宽48.6米,南北最深29.9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2.8米,南北深18.0米,北面局部挑1.4m阳台,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80.0米;7#楼为27F,一层为商业、消防控制室、配电间等,东西最宽49.8米,南北最深28.4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2.2米,南北深17.8米,北面局部挑1.4m阳台,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80.0米;8#楼为27F,一层为商业、小区社区管理用房等,东西最宽44.5米,南北最深28.8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0.8米,南北深16.8米,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东、西局部挑1.7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80.0米;9#楼为31F,呈“L”型,一层局部为商业,东西最宽42.8米,南北最深66.5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2.8米,南北深18.4米,北面局部挑1.4m,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100.0米;10#楼为32F,东西最宽42.8米,南北深17.5米,北面局部挑1.4m,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过100.0米;11#楼为32F,东西最宽45.4米,南北深18.1米,北面局部挑1.4m,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过100.0米;12#楼为32F,呈“L”型,一层局部为商业,东西最宽46.8米,南北最深66.6米,一层以上为住宅,东西最宽42.8米,南北深17.6米,北面局部挑1.4m,南面局部挑1.8、2.0m阳台,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100.0米;13#楼(幼儿园)为3F,呈“L”型,东西最宽35.5米,南北最深26.0米,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15.0米;地下室为-1F,东西最宽155.7米,南北最深280.7米,正负零以下主体高度不超过6.0米;1#开闭所为1F,东西宽8.0米,南北深16.0米,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5.0米;2#(3#、4#)配电房均为1F,东西宽8.5米,南北深13.0米,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5.0米;1#门房为1F,东西最宽16.0米,南北最深5.0米,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5.0米;2#门房为1F,东西最宽15.3米,南北最深10.8米,正负零以上主体高度不超5.0米。
三、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与四周间距控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用地面积为51457.3㎡,总建筑面积为*.0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55㎡),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为29.5%,绿地率为30.1%;四周间距控制: 1#楼北面正墙与5#楼的距离为48.1米, (略) 一级公路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为34.1米,西面正墙与拥军路道路中心线的距离为34.1米,东面正墙与2#楼的距离为13.5米;具体方位尺寸见附图。
四、 公示时间:2021年2月7日——3月6日
请市民在此期间对该拟建方案提出意见,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单位地址: (略) 大兴路51号
联系电话:071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