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2024-* | 生成日期 | 2024-03-07 | 公开日期 | 2024-03-0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略) 滨湖区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级) | 社会组织 | 关键词 |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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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况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2024年无锡市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
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
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践行宗旨使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生福祉改善、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独特功能和重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更好投身中国式现代化滨湖新实践,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主题为“最美湖湾区 社会公益行”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以下称为“公益创投”),制定实施方案见下: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认真贯彻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深化新时代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内涵品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政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助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稳保就业、弘扬文化、应对人口老龄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具有时代特色的创新领域提供专业服务;重点培育与滨湖建设发展相适应的行业性和枢纽型社会组织以及提供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服务的专业性社会组织和公益服务项目品牌,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的积极作用。
二、项目活动规则
本年度公益创投分为A、B两个项目类别,A类为社会公益创新项目,B类为民生综合服务项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根植基层的优势,开展就业帮扶、乡村振兴、文化传播、为老服务、助残帮困、儿童关爱、应急能力、社会治理以及其他社会迫切需求的公益服务等项目内容。
A类项目(社会公益创新项目):以真实社会需求为导向设计项目方案,结合专业社工技能,使用创新思维(注重领域创新、模式创新、工具创新、理念创新等)整合资源解决社会问题,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项目范围
1.助力帮扶就业项目:推动开发就业岗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益服务领域的供给能力,合力联动多元社会资源,通过开展公益项目活动,挖掘本地区、本领域岗位信息和社区服务需求,鼓励支持有就业需求的人群在社区内就业。 (略)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链接资源的特点优势,收集、发布、对接便民服务岗位信息,协同相关政府部门、高校举办各类就业招聘会。做好就业帮扶服务,开展形式多样、贴近需求的就业指导培训、咨询帮扶等服务活动。开展人文关怀与就业辅导,提供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公益援助等权益维护服务。(该类项目的实施群体为区域高校毕业生及区域有就业需求的综合人群。)
2.参与乡村振兴项目:乡村振兴是重要的国家战略,在实施过程中需要社会组织付诸更多公益行动,探索更多公益创新。在新农村建设需求从“有”到“好”的转变下,探索创新满足乡村振兴发展深层需求的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展为乡村提供(产业、就业、教育)帮扶、生态维护、基础建设等服务领域的项目,全面提升农村居民群体的生活品质,构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美丽幸福乡村。(该类项目的实施范围仅限于滨湖区雪浪街道、马山街道、胡埭镇。)
3.特色文化发展项目:在现有区域各类特色文化资源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其时代价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打造社区特色传统文化亮点,发挥具有时代意义的文化育民、乐民、富民作用。项目包括挖掘区域范围内的红色印迹、红色经典主题阅读等红色文化;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民风民俗梳理及保护;开展各类文化讲座、城乡特色品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服务。(该类项目的实施范围为滨湖区全域。)
(二)项目要求
1.目标定位公益性。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精准,公益特色突出,具有募捐潜力。
2.项目策划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创新性。
3.实施区域广泛性。服务区域覆盖面广,有效整合资源,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深远影响。
4.公益服务持续性。结合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设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及目标,可持续推进。
5.活动执行传播性。团队具有新闻宣传能力,弘扬志愿精神,传播公益理念。
(三)申请主体
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独立运作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残疾人之家等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申请条件
1.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2021年度以来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提供能够反映年检信息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年检材料),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
3.一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1个项目。同一社区地域范围内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且不能为相同类别。申报的项目服务内容不得超出该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4.具有专门的执行团队负责项目运作,执行团队应具有专业素养,有合理的人员配置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团队核心人员应相对固定。
5.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根据相关规定已成立党组织的、实施团队专职成员持有社工证的社会组织,可在申报时获得相应加分。
6.实施过2023年滨湖区公益创投的申报单位,若项目在结项评估时排名前5名的,可在申报时获得相应加分。
7.登记地址为滨湖区范围内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时获得相应加分。
(五)项目实施范围及服务对象
公益创投实施范围仅限于滨湖区,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服务范围仅覆盖一个镇、开发区、街道,原则上不跨区域。
(六)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征集阶段(2024年2月-2024年3月)
①发布公告。由区民政局通过发文、新闻发布会、报纸、网站及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启动20 (略) 滨湖区公益创投项目活动。
②项目申报。各社会组织依据滨湖区公益创投项目相关指引,并按2024年滨湖区公益创投项目规定的范围、要求等,进行项目的创意设计,填写项目申请书。
③需求调研。通过实地调研、面谈、电话和填写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开展需求调研,项目申报须提供详实的社会需求调研报告。
2.项目评审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
①项目初审。区民政局汇总申报材料,第三方承办单位对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
②组织评审。由专家评审团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社会资助及社会支持等情况进行评审。
③集中督导。针对优胜项目,第三方承办单位将邀请专家老师进行集中督导。
3.项目大赛阶段(2024年4月)
①项目大赛。优胜项目 (略) 演,第三方承办单位将组织业内专业人士成立决赛评审团进行线下评选,根据总排名评选出获选项目。
②社会公示。将大赛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③项目确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获选项目。
④项目优化。第三方承办单位根据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要求和评估小组意见,对获选项目进行再次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
4.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2月)
①组织签订合同。由区民政局与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获选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②进行资金拨付。区民政局根据签订合同,确定2024年获选项目资助资金。资金根据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等进行三期拨付。一般比例为4:5:1,即启动阶段拨付4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10%(10%的尾款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及实施数据进行最终认定,拨付资金),各阶段资金拨付前,各项目实施主体应提供正规税务票据。
③项目实施要求。由区民政局与第三方承办单位共同组建督导团队,针对所有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项目质量。各获选项目在实施阶段,须开通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活动推文,并积极配合提供项目实施有效图片及视频及时做好活动宣传;结合项目实际,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次;主动链接多元社会资源,开展活动融入社会资源的项目,在评估时可获相应加分;各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发代表本机构或项目相关的文创特色产品不少于1件,上述内容均纳入本次项目评估考核范围。
④组织监督评估。第三方承办单位督促所有项目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第三方承办单位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区民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
5.项目总结阶段(2025年1月)
①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区民政局按第三方承办单位评估情况,兑现项目期末资助资金。
②项目实施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优秀公益项目的评选表彰活动。
6.实施周期
项目周期:2024年5月-2024年12月。
7.资金安排
(1)经费来源
本届滨湖区公益创投项目活动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经费支持40%,各镇、开发区、街道配套支持60%。
(2)资助额度
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资助额度A类项目原则上不少于*元/个,(关于项目经费预算编报的要求详见《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财务管理指引》),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不重复支持。
(3)财务管理
为使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获选项目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入围社会组织取得项目经费时,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B类项目(民生综合服务项目)
以群众的“急难愁盼”需求为导向设计项目方案,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的保障民生项目。
(一)项目范围
1.为老服务项目:主要为独居、空巢及其他特殊老人提供心理慰藉、情绪关怀、健康干预、健康促进、文化活动及其他满足老年人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2.儿童关爱项目:主要面向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家庭困难儿童、监护缺失儿童等)、行为偏差青少年、流动儿童等未成年人群体开展关爱帮扶和权益保护服务,如帮教助学、心理援助、法律援助、行为矫正,资源链接、家庭关系调适,面向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等服务。
3.助残帮困项目:主要包括各类残疾人、困难家庭、失独家庭、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帮扶,以及为其他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精神康复、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社会融入和志愿服务等各类关爱服务。
4.婚姻辅导项目:婚姻是家庭的纽带,通过提供婚姻家庭全过程辅导服务,包括开展婚前教育、婚后辅导、心理情感疏导、家庭危机干预、调解家庭矛盾、传播婚姻家庭知识技巧等活动,提升婚姻当事人经营婚姻、建设家庭的能力,促进婚姻家庭平等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5.社会治理项目: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协商、治理、社区营造、特殊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实际作用,推进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增强社区在自我发展、管理和服务。
6.应急能力项目:对辖区居民开展应急能力培训,包括生命救援技能、安全知识科普等活动,并普及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风防雷、地震灾害防御、消防安全、事故防范、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应急安全知识,提高服务对象自我保护技能,增强应急事件综合处理能力。
7.其他民生项目:其他事关民生,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营造慈善氛围,推动公益事业发展项目。
(二)项目要求
1.社会需求广泛性。项目所涉及的社会需求具有广泛性,在项目实施区域范围内有一定比例的人群遇到相同的社会问题。
2.现实需要迫切性。项目所解决的问题具有明显的迫切性,现行社会服务体系尚未开展足够的专业服务以满足此部分需求,亟需公益服务项目的介入。
3.目标定位公益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受益群体清晰,公益色彩突出,实施后有助于提升社会组织服务水平,并得到受益群体认可。
4.项目理念创新性。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参与方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5.项目策划科学性。项目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评估标准科学、落地性较强。项目具有可持续性发展的潜力,具有复制与推广价值。
(三)申请主体
各级民政部门正式登记、独立运作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区事务工作站、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残疾人之家等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四)申请条件
1.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2021年度以来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提供能够反映年检信息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年检材料),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独立银行账户,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
3.一个社会组织原则上申报1个项目,若有意愿申报多个项目的,需出具相关资质证明材料,但AB类项目总和不能超过2个。同一社区地域范围内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且不能为相同类别。申报的项目服务内容不得超出该社会组织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4.具有专门的执行团队负责项目运作,执行团队应具有专业素养,有合理的人员配置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团队核心人员应相对固定。
5.经民政部门评估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根据相关规定已成立党组织的、实施团队专职成员持有社工证的社会组织,可在申报时获得相应加分。
6.实施过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创投的申报单位,若项目在结项评估时排名前5名的,可在申报时获得相应加分。
7.登记地址为滨湖区范围内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时获得相应加分。
(五)项目实施范围及服务对象
滨湖区公益创投实施范围仅限滨湖区,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服务范围仅覆盖一个镇、开发区、街道,原则上不跨区域。
(六)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征集阶段(2024年2月—2024年3月)
①发布公告。由区民政局通过发文、新闻发布会、报纸、网站及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启动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活动。
②项目申报。各社会组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相关指引,并按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规定的范围、要求等,进行项目的创意设计,填写项目申请书。
③社区调研。社会组织须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拟落地社区及拟服务对象名单,拟落地社区应在项目初审核实社会组织提供的拟服务对象名单,及时更换接受服务需求迫切性不高的服务对象。
2.项目评审阶段(2024年3月—2024年4月)
①项目初审。区民政局汇总申报材料,第三方承办单位对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
②组织评审。由专家评审团根据项目的申报材料、社会资助及社会支持等情况进行评审。
③社会公示。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④项目确定。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获选项目。
⑤项目优化。第三方承办单位根据滨湖区社会组织参与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要求和评估小组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再次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
3.项目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12月)
①组织签订合同。由区民政局与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获选项目申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范围、内容、服务要求、资金支付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②进行资金拨付。区民政局根据签订合同,确定2024年获选项目资助资金。资金根据项目阶段性实施情况等进行三期拨付。一般比例为4:5:1,即启动阶段拨付40%,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50%,结项评估合格后拨付10%(10%的尾款将根据项目实际开展情况及实施数据进行最终认定,拨付资金),各阶段资金拨付前,各项目实施主体应提供正规税务票据。
③项目实施要求。由区民政局与第三方承办单位共同组建督导团队,针对所有项目实施理念、专业技能、资源拓展等方面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提高项目质量。各获选项目在实施阶段,须开通机构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活动推文,并积极配合提供项目实施有效图片及视频及时做好活动宣传;结合项目实际,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不少于1场次;主动链接多元社会资源,项目活动开展融入社会资源的,在评估时可获相应加分;各项目实施周期内,开发代表本机构或项目相关的文创特色产品不少于1件,上述内容均纳入本次项目评估考核范围。
④组织监督评估。第三方承办单位督促所有项目团队按月报送项目实施情况,并定期派遣工作人员,对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第三方承办单位每季度以书面方式,向区民政局报送项目实施进度、资金监管等情况及阶段评估报告。
5.项目总结阶段(2025年1月)
①项目团队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总结报告。区民政局按第三方承办单位评估情况,兑现项目期末资助资金。
②项目实施结束后,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优秀公益项目的评选表彰活动。
6.实施周期
项目周期:2024年5月-2024年12月。
7.资金安排
(1)经费来源
本届滨湖区公益创投项目活动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经费支持40%,各镇、开发区、街道配套支持60%。
(2)资助额度
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资助额度B类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元/个(关于项目经费预算编报的要求详见《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财务管理指引》),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不重复支持。
(3)财务管理
为使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获选项目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入围社会组织取得项目经费时,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三、活动机制
(一)领导机制
由区民政局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和指导。
(二)第三方评审监管机制
本届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将由专业第三方开展评审与监管。第三方承办单位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评审;负责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设计优化;负责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实施指导;负责召集有关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社区居民代表对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进行考核评估。
(三)督导评估机制
由区民政局有关部门与第三方承办单位组建督导小组和评估小组,负责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考核评审。
四、监督机制
1.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以及曾经存在因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在项目征集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在项目实施阶段,一经发现须退出活动,终止合同中的合作条款,并追回所付资金。同时,对存在以上情况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媒体上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或其它类似活动。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通过其它非法手段侵占、不当使用项目配套资金和社会定向捐助,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承办单位及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的指导、监查和监督。
3.获选项目团队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未经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4.获选项目团队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实施服务项目的,不再拨付后续资金,同时追缴已拨付但尚未使用的资金。
5.获选项目在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活动 标识字样。
附件: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财务管理指引.doc
1、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申报书(A类).doc
2、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资金预算表(A类).xls
3、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申报书填写指南(A类).doc
4、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申报相关材料提交信息(A类).docx
5、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需求调研报告模板(A类).docx
1、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申报书(B类).doc
2、20 (略) 滨湖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创投资金预算表(B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