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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1555号2区5幢7号401室 | 项目编号 | N0101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2-11-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12-0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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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1-31 | |||||||||||||||||||||||||||||||||||||||||||||||||
评估机构 | 上海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无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略) 执行委员会会议纪要》《 (略) 党委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
特别 | 1.标的列示的面积为权证面积,仅供参考。实测面积与权证面积若有差异,最终以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上所载面积为准,不调整标的成交价格。 2.竞价标的转让价格为含增值税价。 3.常 (略) (以下简称“产交所”)已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方参考。竞买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竞买方一旦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现状(包括缺陷)。 4. (略) 现行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 (略) 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竞买方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受让方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可采用一次性付款或银行贷款方式支付成交款。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全款。 2.银行贷款支付: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首付款。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前,应自行前往银行了解个人贷款资信、贷款额度及房款首付额度,确保其贷款资格已通过银行审核,否则自行承担相关后果。首付款比例按银行有关房贷要求规定执行,但最少不得低于交易价款的30%(若由于政策变动导致最少首付款比例上浮的,受让方应补足首付款差额)。贷款付款的受让方应持续督促银行放贷,并确保余款于取得权证之日起90日内交入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不论何种原因,导致款项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账,受让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 (略) 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 (略) 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 |
标的交割 | 1.标的过户: (1)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产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向产交所提交以下资料:自然人身份证签字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复印件;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受让方应于付清全部交易价款(需要贷款的为首付款)及服务费后转让方通知时间,携带房产过户所需资料与转让方自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房地产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2.标的交割: (1)标的相关的建筑、规划、消防、安全、环保、装饰、附属设备设施的合同、图纸、竣工验收、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由转让方在标的交割时按持有现状移交至受让方。上述资料如有缺失,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和办理相关手续。 (2)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服务费缴纳完毕且过户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割书》。逾期的,转让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或单方终止交易。没收的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支付的服务费归转让方所有。 (3)若在本次竞价结束后6个月内,转让方未能协调完成办理过户标的至受让方名下(受让方未配合的情况除外),受让方有权要求退标(不计息退还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及服务费),但不可主张退标以外的其他任何权利。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 时间:公告期内(联系后组织查看,联系人:张女士*)。 2. 地点:标的所在地。(各交易主体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防止疫情传播。)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2-11-18 08:30:00 至 2022-12-01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75万元,截止时间2022-12-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2-11-18 08:30:00-2022-12-02 14:3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60 | ||
服务费 | *元+溢价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无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常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