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21号广东益生元医药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广 (略)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致各意向投资人:
(略) (略) 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 (2022)粤01破申5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 (略) (下称 "益生元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1月5日作出(2023)粤01破21号 《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政霖律师 (略) 管理人, (略) 进行破产清算,刘文光为管理人的负责人。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3年2月9日召开。
为顺利开展工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实现债权人最大比例受偿比例,经管理人调查研判, (略) 同意,管理人现以公开招募意向投资 (略) 进行重整,欢迎有一定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单位或个人积极报名。现就招募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预重整 (略) 的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 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
(二)本招募公告中所属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债务人债权申报、经营 情况等情况,或需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请在招募结束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签订《保密承诺书》,管理人在尽职调查阶段向投资人提供的材料仅供投资人参考,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预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三)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故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能存在未依法申报的债权,需要投资人进行相应清偿。
(四) 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一)益生元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
益生元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林栋,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具体的工商登记情况为:
公司名称
广 (略) (曾用名:广 (略) 、 (略) )
注册号
*5X8
公司类型
(略) (法人独资)
公司登记机关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略) 黄埔区神舟路19号3栋3层302号
法定代表人
林栋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验资报告显示已全部实缴)
营业期限
2003-12-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含体外诊断试剂,除疫苗),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Ⅰ、Ⅱ、Ⅲ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化妆品、卫生用品、消毒产品、电子产品;研究、开发:生物医药诊断产品;医药咨询服务;药品咨询服务;医疗器械咨询服务;医药互联网信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及管理咨询服务。
登记状态
在业
股东
华瑞(深圳) (略) (100%)
(二)企业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查,益生元公司资产有银行存款*.75元及两项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
内容
编号
有效期
签发机关
有无原件
1
药品经营许可证
粤AA*
2024-03-18
(略) 药监局
管理人尚未接管到原件
2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粤穗食药监械经营备*号
2021-9-17(备案日期)
(略) 场监督管理局
管理人尚未接管到原件
2、负债情况
2023年3月9日, (略) (略) 作出(2023)粤01破21-1号《民事裁定书》, (略) 无争议债权总额*.84元,详情如下表:
编号
债权人姓名
确认债权金额(元)
债权性质
1
罗雅敏
*
职工债权
2
陈桂夏
21993.38
职工债权
3
*海燕
12316.22
职工债权
2
西安 (略)
*.84
普通债权
*.4
民事惩罚性赔偿金
合计
*.84
二、预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一)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且未涉嫌其他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法定代表人及高管 (略) 列入失信名单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三)投资人的组织机构、内控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
(四)投资人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相关行业投资者的资格要求;
(五) 投资人应具有投资履约资金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投资人应具备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 (略) 重整再生以及重整后生产运营的顺利进行;
三、预招募流程
本次意向投资人预招募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17时止。
(一)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706室管理人办公室;
3、联系人:王律师;
4、联系电话:*;
5、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意向投资人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经营范围、 (略) 意向投资人预招募的意向等);
②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③企业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且处于持续状态;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④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需注意,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预招募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尽职调查履约保证金缴纳
意向投资人如需管理人对本预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 (略) 的债权申报等资料的, (略) 进行尽职调查的,应于公告发布后向管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管理人要求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并向管理人缴纳尽调履约保证金。管理人在收到上述文书和保证金后予以配合。
1、尽调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 (略) 预招募的尽调履约保证金为每个单 位人民币10万元。意向投资人应于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尽调履约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意向投资人应与管理人核实尽调履约保证金是否到账):
账户名:广 (略) 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科技园支行
账 号:*4041
如意向投资人未进行尽调,但 (略) 重整的,可继续按届时管理人的要求缴纳投资保证金并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该意向投 (略) 现状进行投资。
2、尽调履约保证金的没收
意向投资人违反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义务的,管理人没收该意向投资人缴纳的尽调履约保证金,取消其参与意向投资人遴选资格。
3、尽调履约保证金的使用
如后期意向投资人需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的,该意向投资人所缴的尽调履约保证金转为其应缴纳的等额重整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4、尽调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意向投资人未按管理人后续文件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或未按期缴纳正式重整履约保证金的,或在意向投资人预招募/重整投资人遴选期间明确表示放弃投资资格的,管理人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尽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三)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且尽调履约保证金到账后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投资人可联系管理人实地考察,管理人将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四)意向重整方案洽谈与重整投资人的确定
意向投资人可根据尽调结果于重整投资人确定前向管理人提出意向重整方案,并与管理人进行磋商。管理人将根据本次预招募的情 (略) (略) 批准后决定本案重整投资人的确定方式。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本预招募公告不构成管 (略) 的要约。
2、管理人 (略) 的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并进行决策。
3、本公告由管理人发布,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 (略) 管理人
联系地址: (略) 天河区珠江新城华明路9号华普广场西塔706室
联系电话:020-*;*(王律师)
广 (略) 管理人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