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 (略) 改扩建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 (略) 拟批准汕头市澄海区 (略) 改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汕头市 (略) ,邮编: ***
联系电话:0754- *** 7
传真:0754- *** 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 (略)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 (略)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河源市美兰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南工业区,占地面积3040m2,建筑面积 *** m2,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生产,建成后年 产塑胶玩具约2000吨,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22台、烘干机7台、混料机2台、粉碎机2台、流水线6条、空压机2台、冷却水塔2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 一、项目对外环境影响 1、废水:经 (略) 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汕头市澄海 (略) (略) 理。 2、废气:非 *** 烷总烃活性炭吸附装置;颗粒物中效过滤袋;无组织排放非 *** 烷总烃、颗粒物生产时车间门和窗户紧闭,注塑机上方配置 (略) 部负压排风;粉碎粉尘颗粒物 (略) 加盖,出料口采用袋式出口;VOCs全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管理包括以下要求: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 3、噪声: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收集点;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暂存点暂存;废劳保用品、废机油、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