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鲜水河道孚县孜龙大桥段防洪堤工程
建设单位:道孚县水利局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四川遥绘 (略)
地理位置: (略) 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
说明:
本工程由堤防工程、冲沟治理工程、河道疏浚工程组成。其中堤防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左岸堤防长度1556m,堤型采用斜坡式生态堤,防洪标准为P=3.3%;冲沟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孜龙沟,沿冲沟建设明渠100m,明渠与左岸堤防交汇于主堤K1+439.44处,明渠设计排洪流量为35.1m3/s(P=3.3%);河道疏浚工程主要内容为疏浚K0+000~K0+700、K1+150~K1+556.00段河道左岸淤积形成的沙洲,河道疏浚长度约为1106m,平均疏浚厚度约1.5m。
工程总占地面积14.14hm2,其中堤防及冲沟治理工程5.70hm2,河道疏浚工程7.89hm2,施工场地0.30hm2,表土临时堆场0.25hm2;项目永久占地5.70hm2,临时占地8.44hm2,占地类型主要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林地、草地及其他土地。
工程土石方总开挖量为13.20万m3(含表土剥离0.47万m3),填方总量为14.87万m3(含表土回覆0.47万m3),借方为1.67万m3,为外购砂石料(道孚县合法料场购买),无弃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保持设施自主验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2023年6月1日,建设单位四川新 (略) (略) 在沐川县主持召 (略) 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观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内容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补充介绍,经讨论,形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士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特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十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士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按照相关规定,我公司将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公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处理和解答。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2024年1月16日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