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略) 于魏县张二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8栋。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6"53.340",北纬36°6"20.548"。项目北侧、东侧、南侧紧邻均为厂房,东侧紧邻为张二庄恒达汽贸。距离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160m处的西烟村。
河 (略) 利用魏县张二庄镇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5000m2(7.5亩),改造、建设总建筑面积4000m2,其中生产车间3700m2、办公其他用房300m2。企业购置及安装破碎机、脱水机、挤出机、冷却塔、切粒机、空压机、储料罐、分选机、提料机、污水处理设备等设备。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清洗晾干、熔融挤出、冷却成型、切粒等工序。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生产塑料颗粒*吨。项目已取得魏县行政审批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魏投资备案〔2022〕11号。
河 (略) 2022年3月成立后委托河北鑫 (略) 编制完成了《河 (略) 废旧塑料再生造粒项目》,并于2022年5月11日 (略) 生态环境局魏县分局的审批(魏审批环表【2022】13号)。2023年3月31日河 (略) 在全国排 (略) 完成了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并通过魏县行政审批局审核,企业为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为:*MA7EA*U。环评中共建设两条再生造粒生产线,2023年7月企业完成了1#再生造粒生产线的自主验收。
目前,企业2#再生造粒生产线已基本建设完成,同时于2024年1月4日企业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完成了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工作,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3年3月31日 至 2028年3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河 (略) 委托衡水 (略) 于2024年3月13日、3月20日进行了建设项目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的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开,欢迎公众就本项目涉及环境问题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用信函、电 (略) 反映。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 (略)
联系人:樊宏波
联系电话:*
河 (略)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