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8-27
(略) (一期)6.7MWp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
(略) 费县费城街道广丰村南 | * | ||
(略) | 高立强 | ||
2204.3 | 10 | ||
2024-12-31 | |||
新建 | |||
本项目拟利用厂房屋顶安装光伏组件,采用“自发自用,并 (略) ”并网模式,规划建设规模为6.7MWp,拟设计安装*块标准功率为615Wp的单晶硅半片光伏组件(规模、数量以建成后验收规模、数量为准)。 | |||
有环保措施: 在施工中由于土方的开挖和施工车辆的行驶,可能在作业面及其附近区域产生的粉尘和二次扬尘采取保持场地清洁并经常洒水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形式排放至大气,施工结束影响即消失。 |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本项目建成后具有较高的自动化运行水平,仅需少量人员值班(暂按1人考虑),生活污水量极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废污水主要来自于土建工程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清洗。施工废污水的主要成分是含泥沙废水,可在利用厂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泥浆水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尾水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冲洗、洒水抑尘或施工机械冲洗等。 |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按厂区要求及时清运并处置。 |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工艺选择时,将施工噪音控制在标准范围内;同时本项目施工大部分安排在白天,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作业时间,故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扰民影响。运行期:光伏发电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的声源只有变压器,本项目 (略) 项目,利用厂区已有变压器,不新增变压器,因此本项目运行期无噪声影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