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周县LZ*号
发布时间:2023-03-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林周县LZ*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试行)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位于林周县《 (略) 林周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A-01-12地块内的LZ*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线上挂牌出让,特公告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拟出让地块位于林周县甘旦曲果镇久荣村
宗地编号 | 出让面积(㎡) | 出让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价(万元) |
LZ* | 19716.36 | 工业用地 | 50 | 366.72 | 73.344 | 1 |
2、LZ*号宗地规划要求: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00万元/公顷。项目实施前需由林周县自然资源局现场验线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 (略) 、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2、林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三、本次挂牌交易未设有保留底价。
四、出让方式
采取线上挂牌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线上挂牌交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规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
2、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的竞买人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线上竞价大厅填写报价;
3、竞价大厅系统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竞价大厅,在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生成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信息;
5、挂牌期限届满,线上竞价大厅确认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其他竞买人如需继续竞价的,应在挂牌期限届满前登*线上竞价大厅,并根据相关时限要求,再次进行报价或竞价;挂牌出让转入限时竞价,通过线上竞价的最高出价来确定竞得人;
6、本次线上挂牌交易网站网址:http://**.cn
五、公告时间及挂牌时间
1、公告时间:2023年3月13日10:00至2023年4月1日18:00。竞买人可于2023年3月13日10:00至2023年4月1日18:00前,到林周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索取挂牌出让相关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2、挂牌时间:2023年4月2日10:00至2023年4月11日18:00;
3、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由林周县自然资源局实施,出让公告按相关规定发布。
六、竞买人资格确认
1、竞买人可于2023年4月1日18:00前,到林周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2、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日18:00,以此时间点之内实际到账为成功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标准,未实际到账的视为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3、未在要求时限内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不得擅自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具有竞买人资格。
4、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林周县支行
账 号:*22
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上需备注:林周县LZ*号宗地土地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1、交付土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2、出让宗地在公告公示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原因或者宗地相关关系人提出可权属争议和债权债务等纠纷,出让方有权延期或终止挂牌出让活动,报名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相关要求和条件;
3、开发建设时间:竞得者竞得人需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严禁闲置土地,对不按照规定时限开发建设的,将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处理;
4、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在西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规则及须知;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6、竞买人须凭《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审批、土地登记等有关手续。
7、申请参加本公告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所竞买宗地对应金额足额缴纳。
8、土地挂牌价款中不包括交易手续费、契税。竞得人成交后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
八、违约责任
成交价款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逾期未付清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将按照成交价款的1‰收取违约金,竞得人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时间延期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将项目地块无偿收回,竞得人前期所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以退回。
九、工作纪律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全体参与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规范操作程序,实行阳光作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由林周县自然资源局举办,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1、出让方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林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0891-*
林周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