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 (略) (略) 新建回转窑活性石灰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略)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其他说明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1月10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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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略) (略) 新建回转窑活性石灰生产线项目(验收报告表).pdf 22.5 MB , 下载次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