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6--2024-1609 | 分 类: | 综合 | |||
责任部门: | (略) | 发文日期: | 2024-07-12 17:27:50 | |||
标 题: | 遂川县城北水厂干化池淤泥清运服务第二次竞价公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项目概况:
遂川县城北水厂干化池淤泥清运服务第二次的潜在服务商应在可在中国 (略) 、遂川县 (略) 和遂川县源丰水务公众号获取竞价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遂投采字2024*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城北水厂干化池淤泥清运服务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价
单价最高限价:86元/立方米(含税)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单价 |
1 | 遂川县城北水厂干化池淤泥清运服务第二次 | 1 | 项 | 服务地点:遂川县自来水厂(北澳陂)。工作内容:根据采购人水厂内污泥干化场的清理进度安排,由中标人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及时 (略) 综合执法局规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污泥不得随意处理,中标人必须安全、文明作业。每次清运量约560立方米,每年清运2~3次(每次清运时间自采购人通知开始7~10天内须清运完成)。 | 单价最高限价:86元/立方米(含税)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投标人在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详见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需要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其它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服务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服务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施工劳务企业备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
2)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车辆有效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司机有效驾驶证原件或复印件,投标单位车辆可自有或租赁,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车辆自有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复印件须清晰可辩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复印件模糊不清影响评标后果自负)。
三、获取文件1、时间:2024年7月13日至2024年7月23日(竞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地点:中国 (略) 、遂川县 (略) 和遂川县源丰水务公众号
3、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竞价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服务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吉安遂投 (略) (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三楼开标厅
时间:2024年0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安遂投 (略) (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三楼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投采字2024*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遂川支行
账号:*2178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 (略) 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提示:
1)、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含税报价及税率进行测算,以不含税报价进行对比;报价不含税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2)、若中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方式恶意竞价的,导致项目难以实施,招标人有权没收竞价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略) 开展相关业务资格。
3)、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后,招标单位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须在领取中标通书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在项目公示期间须提供依法纳税及缴纳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至采购人核验(或者现场提供),若公示期内无法提供或提供无效,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及项目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遂川县枚江镇牛头脑
联系方式:王先生07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安遂投 (略)
地址: (略) 遂川县商贸城二区54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0796-*
电子邮箱:*@*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6-*
4、集团纪委监督电话: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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