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55-2022-* | : | |
发布日期: | 2022-09-22 | ||
名 称: | 关于子长市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一、项目可行性及必要性:项目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供水问题,现状供水设施不健全,取水不方便,影响了项目区居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同时也制约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略) 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的实施,是当地群众近年来最关心、最迫切和最现实的需求。项目的建设,可进一步提高农村安全饮水的“四个标准”,也为项目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行业支持。另外本项目的实施,能够巩固现有供水系统,提高供水保证率,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略) 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
三、建设地址: (略) 涧峪岔镇、南沟岔镇、玉家湾镇、李家岔镇、余家坪镇、栾家坪街道办、高台便民服务中心、石家湾便民服务中心、寺湾便民服务中心、史家畔便民服务中心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蓄水池9座,维修蓄水池2座,机井20眼,建设集雨场6600㎡,集雨窖固安66个,管网24.137km。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77.*元,资金来源为本级财政资金。
六、项目代码:2209-*-04-05-*
七、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八、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九、社会效益:饮水安全直接关系着村民的身体健康,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的有效实施,可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农村饮水安全制约着农村经济发展,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在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同时,也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继而可以改善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和卫生习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村居民的生存环境。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可以进一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同时促进“三农”政策在农村具体落实。
依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五条。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告知我局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不得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没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