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2024年3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5-*
通讯地址: (略) 船山 (略) 1 (略) 船山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船山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0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涪 (略) 船山区桂花镇堤防工程 | (略) 船山区桂花镇 | (略) 船山区水利服务中心 | 重庆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34.*元。本项目位于船山区桂花镇境内的桂花镇场镇河段,共新建防洪堤1699m(P=5%),沿桂花场镇外I级阶地前缘布置,上起桂花职中外S205省道岸坡,顺河而下,沿桂花湾滩地外沿布置,终点为城南高速下与污水处理厂在建边墙相接。项目堤线布置总长1699.0m,其中桂花镇上段长901.0m;桂花镇下段长798.0m。上、下段间布置177 (略) 使两段堤防连通,沿堤布设下河梯步4处,穿堤涵管2座,在上段桂花溪沟口布置1座防洪闸,在沟口左侧布置1座排涝泵站。 | 1、废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桂花镇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桂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基坑排水和围堰排水经静置澄清后采用水泵泵送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下游河道排放;施工车辆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面降尘利用,不对外排放。 2、噪声:选用低声级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的非正常噪声;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物料运 (略) 线运输,临近居民点施工段设置围挡,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定期对施工作业面喷雾降尘;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池;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应封闭货箱,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料,加强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固废:项目施工不设置弃土(石、渣)场,项目产生的弃方应尽快运输至指定的唐家乡长虹村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作为水毁地填充层综合利用,严禁固废入河、入田、入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间严禁将生活垃圾投入附近地表水。 5、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破坏占地区域外的植被,禁止工人捕杀水生、*生动物;堤防工程施工应安排在涪江的枯水期进行,尽量避免涉水施工扰动地表水体对河流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施工结束,清理施工场地内的垃圾、建筑材料,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6、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堆场等临时设施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包括基坑排水、围堰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油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废水及固体废物。 |
2 | 涪 (略) 船山区唐家乡黄连沱上段堤防工程 | (略) 船山区唐家乡 | (略) 船山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启明星全过程 (略) | 本项目拟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元。涪 (略) 船山区唐家乡黄连沱上段堤防工程上起西堰村成南高速特大桥(成南高速G42)桥头山体处,下至已建黄连沱下段堤防首端。堤防共3段,总长3018m,其中桩号黄上0+000~0+115.70长115.70m,堤型 (略) 加高;黄上0+115.70~2+216.80为长2101.10m,堤型为生态斜坡堤;桩号黄上2+216.80~3+018.00长801.20m,堤型为复合式堤;沿堤布设下河梯步4处,穿堤涵管2处;新建家西堰沟排洪渠,长148.75m;在家西堰沟渠末端与西堰村下段堤防交叉处设置家西堰排洪闸一座。 | 1、废水: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唐家乡既有设施收集处理后排入唐家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基坑排水和围堰排水经静置澄清后采用水泵泵送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外的下游河道排放;施工车辆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施工面降尘利用,不对外排放。 2、噪声:选用低声级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的非正常噪声;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物料运 (略) 线运输,临近居民点施工段设置围挡,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废气:定期对施工作业面喷雾降尘;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池;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应封闭货箱,减少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禁止超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优质燃料,加强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固废:项目施工不设置弃土(石、渣)场,项目产生的弃方应尽快运输至指定的唐家乡长虹村水毁工程修复项目作为水毁地填充层综合利用,严禁固废入河、入田、入地。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间严禁将生活垃圾投入附近地表水。 5、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禁止破坏占地区域外的植被,禁止工人捕杀水生、*生动物;堤防工程施工应安排在涪江的枯水期进行,尽量避免涉水施工扰动地表水体对河流生态造成不利影响;施工结束,清理施工场地内的垃圾、建筑材料,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 6、饮用水源保护措施:施工场地、堆场等临时设施不得设置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得向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排放施工废水(包括基坑排水、围堰排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垃圾、施工油污、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土弃渣等废水及固体废物。 |
3 | 年产*吨水泥制品项目 | (略) 船山区老池镇 | 四川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 (略) (略) 土地,搭建厂房,购置免烧砖等生产设备,通 (略) 及周边地区一般固体废物(不含生活污泥),购买连砂石、水泥等辅料,建设年产*吨水泥制品。 | 1、废水: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规范化处置。运营期间生产废水、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项目营运期连砂石装卸扬尘,碎石、砂子装卸扬尘,堆场风蚀扬尘,砂石加工粉尘,皮带输送扬尘,砂石料堆场风蚀扬尘通过封闭厂房及湿法作业进行降尘;搅拌粉尘、水泥筒仓排气孔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一般固废贮存及制浆臭气经封闭厂房,喷洒除臭液消减后排放,项目生产时应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搅拌工序、水泥筒仓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厂房降尘、沉淀池淤泥统一收集后送华全建材作为制砖原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机油桶、隔油池浮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噪声:采取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降低周围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危险废物暂存间(依托)进行重点防渗,对砂石加工车间、水泥制品制造车间、浆料池、无机颜料仓库、一般固废仓库进行一般防渗,对连砂石仓库、砂子仓库、碎石仓库、办公生活区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项目运营期间,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4 | 建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略) 船山区龙凤社区 | (略) (略) | 四川* (略) | 本项目拟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项 (略) 发富建材加工厂空地约 3300 平方米,建设建渣加工线一条,配置锤头机、筛分机等设备,建成后年处理建渣* 吨,生产再生碎石约9000吨。 | 1、废水: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外排,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2、废气:项目营运期建渣加工粉尘、装卸粉尘、料场风蚀扬尘、皮带输送扬尘通过封闭厂房及湿法作业进行降尘后排放,项目生产时应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固废:泥土、厂房降尘统一收集后送至砖厂作为制砖原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含油棉纱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过程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4、噪声:采取设备合理布局,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降噪、基础减震等措施后,降低周围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5、落实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机修间、危废暂存间进行重点防渗,对除重点防渗区外的其他生产区域进行一般防渗, (略) 进行简单防渗,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6、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不断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范内部管理,严格操作规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项目运营期间,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