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1.8批次/千人”定量检测工作的通知》(辽农办质发〔2024〕150号)、《 (略) 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1.8批次/千人”定量检测工作的通知》(盘农办发〔2024〕38号)要求,我市今年需要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共计1888批次,其中,种植业产品1131批次、畜禽产品354批次、水产品403批次。
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畜产品完成354批次,具体要求如下:
1.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
1.1监测数量
开展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风险监测68批次,种类有猪肉、猪肝、牛肉、鸡肉、鸡肝、鸡蛋。
1.2抽样方法
抽检活动严格执行《官方取样程序》和《2021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抽样和检测技术操作要点》(以下简称《操作要点》),并按要求填报抽样信息。
2.3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详见表1。
2.生鲜乳风险监测
2.1监测数量
全市共监测生鲜乳样品20批次。
2.2抽样方法
有关抽样、检测、复检、异议处理等工作的程序与要求,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生鲜乳抽样方法、检测方法和判定要求》执行,样品不得采用被抽查单位留样和送样。
2.3检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详见表1。
3.“瘦肉精”专项监测
3.1监测数量
全市共检测样品266批次。“瘦肉精”专项监测样品种类分别为猪肉、猪肝、猪尿、牛肉、牛肝、牛尿、羊尿。
3.2抽样方法
按照《屠宰企业畜禽及其产品抽样操作规范》(NY/T3227-2018)执行。
3.3监测项目及检测方法
详见表1。
(二)种植产品1131批次,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品种和数量
1.1监测品种
蔬菜:韭菜、芹菜、豇豆、大蒜、洋葱、葱、结球甘蓝、花椰菜(菜花)、大白菜、普通白菜(小白菜)、普通白菜(小油菜)、叶用莴苣、菠菜、茼蒿、油麦菜、芫荽(香菜)、苦苣、番茄(西红柿、铁皮柿子)、樱桃番茄、茄子、辣椒、甜椒(柿子椒、圆椒)、黄瓜(不含腌制用小黄瓜)、苦瓜、西葫芦、丝瓜、菜豆(芸豆)、萝卜、胡萝卜、马铃薯、姜。
食用菌: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黑木耳、滑子蘑、双孢蘑菇,均为鲜品。
水果:苹果、梨、山楂、油桃、桃、枣(鲜)、李子、杏、西瓜、香瓜、樱桃、草莓、葡萄、蓝莓、树莓、软枣猕猴桃。
1.2监测数量
蔬菜991批次,其中,风险监测791批次,监督抽查200批次;水果140批次,其中,风险监测114,监督抽查26批次。
2.抽样方法
种植业抽样方法按《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NY/T 789 )规定执行。
3.监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详见表1。
(三)水产品403批次,具体要求如下:
1、监测品种和数量
1.1监测品种
养殖水产品:重点产品为鲤鱼、鲫鱼、鳙鱼、鲢鱼、草鱼、河蟹、贝类等。
1.2监测数量
河蟹287批次,其中,风险监测217批次,监督抽查70批次;淡水鱼64批次,其中,风险监测54批次,监督抽查10批次;贝类52批次,全部为风险监测。
2.抽样方法
水产品抽样方法按《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农办渔[2009]18号)和《水产品抽样规范》(GB/T *-2014)等要求进行采样。
3.检测项目和检验方法
详见表1
(四)其他要求
1、完成检测后出据电子版报告,不合格样品出具2份纸质报告。
2、响应时间:抽样完毕到样品送达实验室并开展检验工作,在4小时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