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规范全县2024年度水毁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发包)行为,在各乡镇自查自纠基础上,9月20日,县公管局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2024年度水毁灾后重建项目招标(发包)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督查通过听取分管负责人汇报、查阅项目资料、施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采取简易程序直接发包给施工企业的10个项目和以工代赈 (略) 的18个项目的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勘察设计、清单编制、招标(发包)、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等环节进行检查,现场检查了在建项目的施工管理情况,并对项目招标发包程序等进行业务指导。
督查要求:一要进一步规范水毁灾后重建项目党委(党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认真完善集体研究过程和决策事项记录等资料;二要进一步加强水毁灾后重建项目施工管理,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工程监理职能作用,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图纸设计规范组织施工,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三要进一步加强水毁灾后重建项目档案管理,认真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及时收集整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发包)、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等档案资料,做到及时归档,确保安全。(撰稿人:姚澜 余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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