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邵阳高速】绥宁收费站原绥宁路产大队990㎡闲置土地使用权及1203㎡房屋出租 | ||
项目编号 | N0124FCZZ* | 产权子类型 | 土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5-3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6-0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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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00 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3-21 | ||||||||||||||||||||||||||||||||||||||||||||||
评估机构 | 上海 (略) | ||||||||||||||||||||||||||||||||||||||||||||||
租金底价 | *.00 元/年(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邵阳分公司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1、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2、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其他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竞租人应自行查阅沪申威咨报字【2023】第0188号,并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该标的建议用于办公、生活、存储物料等场地出租。 |
交易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年度支付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
标的交割 | 出租方收到年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租人)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将标的承租押金20000元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8、租赁合同期满,承租方无违约行为,缴清所有应缴纳费用,交还租赁标的资产且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出租方无息退还承租方缴纳的承租押金。如承租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9、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收取,该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后3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为含税价格,9%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出租标的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在使用租赁标的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出租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后果。由于承租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赔偿。 4、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标的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标的。 5、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特别要求 1、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土地地面及周边设置任何形式的广告。 2、按照政府有关部门及出租方的要求,无条件做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环保及其他工作。 3、不得利用该租赁标的开展违法违规活动。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及电话:盛女士 183 7391 8781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5-31 09:00:00 至 2023-06-06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承租方提交材料清单.pdf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6-0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 ||||
交易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5-31 09:00:00-2023-06-07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1、出租方交易服务费按照首年成交租金的2.4‰支付,该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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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周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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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