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尉氏县 (略) 管理人定于2024年4月25日10时至2024年4月26日10时(延时除外) (略) 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第六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拍卖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对相应标的物的处置方案已经由债权人会议通过。
(二)本次拍卖竞买人参与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进行实地踏勘,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买人已交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三)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物相关信息与交付时标的物状况有差异,而主张对拍卖成交结果、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效力提出异议,亦不得以此作为申请撤销的理由。
二、拍卖标的
尉氏县 (略) 名下全部土地、房产、电子设备及知识产权等资产。(见拍卖标的物清单)
拍卖标的评估价:21,*
拍卖标的起拍价:13,*
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三、咨询与现场踏勘
管理人自2024年4月10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服务,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具体事宜。意向竞买人现场踏勘时,需填报踏勘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踏勘登记表(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竞买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如为代理人,则需另行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仍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将具体情况书面告知管理人,管理人将 (略) 确认, (略) 络服务提供者。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优先购买权人
1.目前管理人未发现存在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形。如有申请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请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逾期不提 (略) 系统规定缴纳保证金并报名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3.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管理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增价幅度为*元/次,价高者得。除优先购买权人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竞买人竞得。
(二)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和任何产权证书由竞买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应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 (略) (略) 服务费及明确的或不明确的一切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受人、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综合税、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使用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破产受理后产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另外,可能隐含存在的其他一切费用,包含水费、电费、 (略) 软件服务费等,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竞买人参加竞拍时应当将上述具体税费作为成本考虑。
八、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次拍卖标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拍卖方指定账户,保证金可以抵充拍卖价款。拍卖余款应在竞拍结束后3日内缴入尉氏县 (略) 管理人账户(户名:尉氏县 (略) 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 (略) 尉氏支行;账号:*8286),注明“破产案号:(2023)豫0223破1号;款项性质:债务人财产拍卖款”。
2.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处理好款项支付渠道相关问题。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或竞买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全额支付剩余竞买款项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行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计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九、拍品交付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3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管理人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的办理予以必要协助,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踏勘,未实地踏勘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因部分标的物设立了抵押,须抵押权人协助办理注销抵押登记的手续后方可办理过户登记,解除抵押手续时间尚不能确定,参与竞买的买受人视为知晓该事项,且不得因抵押权人未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过户而主张拍卖无效。
3.竞买人缴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已对本公告所载规定及提示,充分知晓并理解其含义,因对本公告阅读不充分产生的法律责任,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或推荐买受人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5.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买受人的真实身份并公示。
6.拍卖土地之上有一家小型服装厂自建一处厂房用于生产经营,买受人拍卖成功后需自行组织清退事宜或达成相关协议或行使相关法律途径解决, (略) 及管理人不负责清退工作。
7.根据尉氏县水利局文件通知,尉氏县已实行禁止开采难以更新的地下水政策,目前厂区地下水引水井已被尉氏县水利局封停,买受人竞拍后需自行办理自来水取水工程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生产经营用水。
8.如遇政策变动、政府收储、群体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拍卖程序无法完成, (略) 及管理人有权中止或撤回本次拍卖行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 *
服务机构咨询电话:*
(略) 监督电话:0371-*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尉氏县福星大道2号尉氏县 (略) 管理人办公室
尉氏县 (略) 管理人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