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JGC(榕) ***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峰 (略) 整改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国金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略) 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 元,K值为:10%,项目发包价为: *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拆除门窗、拆除墙体、新建轻钢龙骨隔墙、新建木质门、墙面装饰、天棚面装饰、新建书柜、水电安装等,具体应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 (略)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 (略) 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 * 年1月7日至 * 年1月11日08时30分至17时 (略) 到国金 (略) (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 * 号福建省电 (略) 1#楼办公室二层西边2W-9)采用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 * 元(不邮寄),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 仟 * 佰元整(¥ *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年1月1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北楼二楼招标办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金福路1号
电话: *** ,联系人:林友力
招标代理机构:国金 (略)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 * 号福建省电
(略) 1#楼办公室二层西边2W-9
电话: *** ,联系人:谢仁銮
2 招标公告附件
- 投标邀请书.pdf(md5:5CD5B3EB68BB3E5E2A5FF6A *** ED)
发布日期: *** 16: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