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宏兴 (略) 煤矿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集成服务(二期)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林口县宏兴 (略) 煤矿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集成服务(二期),采购人为 (略) 鸡西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林口县宏兴 (略) 煤矿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集成服务(二期)项目,包括煤矿智能辅助监管监察系统集成服务、调试、集成测试、平台对接及售后服务。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2016〕596号《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公示)的方式进行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略) (略)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http://**)
公示期自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4日,共4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时志翀,*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崔先生,0451-*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 (略) 鸡西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06月20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