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殡仪馆建设标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乐县民 (略) 组织编制了《将乐县殡 (略) 专项规划(2024-2035)》,现根据有关要求,将规 (略) 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将乐县全部国土空间。
2.规划期限:2024-2035,近期为2024-2025,远期为2026-2035。
3.规划编制单位:上宸 (略) 。
4.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27日
5.意见反馈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或书面等法定 (略) 反映。(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598-#
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 (略) 56号703
附件:《将乐县殡 (略) 专项规划(2024-2035)》公示文件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殡葬管理条例》、《殡仪馆建设标准》、《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乐县民 (略) 组织编制了《将乐县殡 (略) 专项规划(2024-2035)》,现根据有关要求,将规 (略) 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规划范围:将乐县全部国土空间。
2.规划期限:2024-2035,近期为2024-2025,远期为2026-2035。
3.规划编制单位:上宸 (略) 。
4.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3年11月27日
5.意见反馈方式:有关单位或个人可将意见或建议以电话或书面等法定 (略) 反映。(信函反馈意见邮截日不应超过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联系电话:0598-#
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 (略) 56号703
附件:《将乐县殡 (略) 专项规划(2024-2035)》公示文件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 (略)
2024年10月29日